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10-09-14 11:46:55 网友
[1楼]:
以律师职称构建的律师等级制,已不太适应当前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需要。律师属于自由职业者,多数情况下,对律师的管理都是靠政策指导和律师自律实现的,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律师的综合素质。如果以考试(笔试)方式,完全有可能出现能力差的考分高,而能力强的考分反而低的现象。从必要性上看,政府对此进行干预没有必要。法律服务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要尊重市场参与者本身的理性选择,政府没有对其进行干预的必要性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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