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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18:44:40 ![]() |
[2楼]:
其实法律为可以杀人,但前提是用好了。如果是我,我会在不触犯刑法的前提下给那老色狼下个套,让他身败名裂,妻离子散,生不如死。(本人正在备考法律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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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18:31:49 ![]() |
[1楼]:
还是当官好啊,性骚扰别人,有凭有据的,也只是个免职还保留着级别,而那个为妻子报仇的男人,别看是什么博士,终归还是个平民,就进了监狱了。刑不上大夫,又一次得到验证 。看了这个判罚又坚定了这些官们的胆子,以后下属的女人该怎么骚扰还怎么骚扰,他们的老公再也不敢去找你们讨说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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