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律师转型

 2011-07-25 12:24:02 陈忠林
[2楼]:
如果他们提出这一点,不仅可以根据犯罪中止的规定提出免除刑罚处罚的要求,甚至可以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提出李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
他们为什么不提出来呢?
从庭上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立场是坚持认为李庄的行为不是犯罪;如果提出犯罪中止,就等于承认李庄行为构成犯罪了。

 2011-07-25 12:21:46 陈忠林
[1楼]:
我个人觉得,如果此案按照犯罪中止处理,不仅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既有利于重庆“打黑除恶”的顺利进行,也能起到警醒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要违规、不能违法的作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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