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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评三鹿案: 处理若不公 民愤难息


1988 人阅读  日期:2009-01-23 21:16:01  作者/来源:大公网


【大公网讯】三鹿毒奶粉系列共事案件飧在石家庄一审宣判,两人判死刑,一人判死缓,包括原三鹿董事长田文华等二人被判无期徒刑。香港多份主要报章今天发表评论,对这一判决结果及其影响作出评析。

明报社评指出,三鹿案一审判决,当局可能视整件事已告一段落。不过,检视案发之后当局的处理,特别是放过刻意隐瞒事态的官员,迄今未追究他们的刑责,在在皆反映并未公平处理这宗中共执政60年以来最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当局纵有结案之心,但是事件所激起民愤,不会就此平息。

社评认为,奶农和奶站人员唯利是图、丧心病狂地在原奶加入三聚氰胺,被控重罪,是罪有应得;田文华等人明知原料有毒,仍然生产和销售奶品,这种无视毒奶害人,简直草菅人命,但是只被控告较轻罪名,准则为何?值得质疑。内地处理一些较重大案件,一般采取「异地审讯」方式,以免在原地审讯可能出现相互维护情形,以昭公信。但是毒奶品案却在石家庄原地法院审讯,其中会否另有玄机,也值得探究。

社评又说,三鹿毒奶品事件,导致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辞职,石家庄原市委书记吴显国、原副市长张发旺被免职,原市长冀纯堂辞职。这些人丢了乌纱帽,只是失去了行政职务,迄今所知,并无官员被追究刑责。近年内地官场,官员就施政缺失以「问责」下台,不旋踵又获另委新职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个轨迹会否在他们身上重演,且拭目以待。石家庄官员隐瞒不报,卫生部视而不见,不但使民衆受苦,还丢了国家的面子,让他们就此含混过关,绝对不符合问责精神和民衆的期望。

新报社评直指三鹿事件元凶是「漠视人命」。文中说,生产销售毒奶见利忘义、丧尽天良,受到法律的严惩罪有应得。但是,案件由始至终未见有任何官员受审、被追究法律责任。有关当局在事件过程中掩盖真相、剥夺民众知情权、漠视人命安全、儿童健康,所犯下的罪孽绝不比三鹿奶粉生产商和经销商要轻。因此,即使重判个别责任人,亦难以平息民愤、遑论伸张公义。

社评指出,整个事件过程中,民众知情权、消费者的基本权益统统被剥夺。有关官员为免事件曝光后对本地政经形势造成负面影响,危及自身仕途,借「维护奥运期间社会稳定」等冠冕堂皇的借口,不惜一切隐瞒真相,即使在三鹿案件的审判过程中,传媒的采访报道仍受到严格限制,舆论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这正正是内地食品安全问题层出无穷、无法根本杜绝的重要原因之一。

社评说,四川大地震时,温总亲赴灾区视察,一再强调抢救生命最重要。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人们看到的却是官员为保乌纱帽、漠视人命的丑态。如果说毒奶粉的生产销售者罪有应得,那么隐瞒事件真相、剥夺民众知情权的官员更加罪不可恕。但是到目前为止,有关的官员只是被削除官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未受到法律的制裁,令人质疑今时今日,是否仍刑不上大夫?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从何体现?

头条日报社评说,涉及出售毒奶的三鹿牌奶粉高层和三聚氰胺供应商昨天遭法院重判入狱、罚款,甚至死刑,但内地食品安全问题仍未解决,因为不少生产商毫无职业道德,长期弄虚作假,制造劣质甚至有害食品,需要当局大力改革整顿,才能拨乱反正。

社评指出,要改善食品工业,单从撤换官员不能收效,制度问题仍未解决。目前食品卫生监管的执法部门,相当复杂,至少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务、商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及环境等八个执法部门,难免会出现职责交叉和权力真空地带,相互制约难。内地必须全面改革整个质检制度,才能有效监管食品工业,保障消费者安全,同时挽回公众的信心。

苹果日报也在社评中提出「三鹿毒奶粉不能放过高官刑责」。文章认为,同一宗案件以三种不同的罪名判罚,被判死刑的只有两位农民,这样的审判能否服人?况且,法院继续拒绝受理受害儿童家属的索偿诉讼,涉案高官继续逍遥法外,民怨岂能息?民愤岂能平?

明报的报道称,受害者家属不满在这次导致6人死亡、全国超过29万婴孩出现泌尿系统异常的严重事件中,竟然没有一个政府官员被刑事追究。有法律专家称,从中央到地方质检部门,都应为此事负上责任。

报道披露,三鹿毒奶粉案昨天下午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宣判,法院外的保安措施明显较之前数次聆讯时加强,增设200米长的水马阵,大批便衣人员巡逻。数十名受害婴孩家长准备到场旁听,但被法院外的警察阻拦,禁止靠近封锁区,而进入法院的人都要出示许可证。负责协助追讨赔偿的家长代表赵连海说,有很多受害者家属在河北机场甚至还未离开家乡时,已被当局扣查,不能到石家庄等候消息

报道说,虽然至少有7名官员因三鹿事件辞职和被免职,但目前被起诉的被告之中没有政府官员。三鹿奶粉志愿律师团的律师李方平说,把三聚氰胺作为添加物,是整个中国食品安全的癌症,涉嫌失职的官员没有被追究玩?职守的刑责,这是不公平的,「那些被免职的官员可能不久又会官复原职」。香港中大亚太研究所法制研究员王友金认为,整个案件找不出主犯,而从制造、添加、贩卖、销售环节中,中央及省市质检局都有责任。

东方日报的报道称,有关判决引起「公众哗然」,质疑田文华因有后台免于一死,奶农只是她的替死鬼。相较于三鹿高层,奶农及奶贩的刑期更重。

报道说,引述浙江律师何长明的话认为,田文华之所以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可能是因为她只是在知道奶粉出现问题的情况下仍生产、销售问题奶粉,而张玉军等奶贩则刻意生产销售三聚氰胺混合物牟利,故被控刑罚较重罪名。不过,协助毒奶品受害者的志愿律师团体则认为,三聚氰胺属有毒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非杂次假产品,且三鹿在明知牛奶有毒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新报的报道也标明「刑不上官员,三鹿案判决家长不满」。其中说,受害者家长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要求当局追究有关官员的刑责。

报道指出,当局在去年9月事发后,先后拘捕21名涉案疑犯,包括三鹿集团四名高层、奶农、奶贩等,但并无一名官员被捕,引来外界质疑。而政府官员也参与隐瞒事件。8月2日,三鹿将事件向石家庄市政府汇报,但当局并未要求企业停产,更反对回收问题产品,还提出透过向媒体投放广告的方式,避免「媒体炒作」;以人盯人的方法安抚家属,「拿钱堵嘴」,防止出现消费者上访的情况。8月29日,三鹿再次向石家庄市政府汇报情况,并要求将事件上报河北省,但直至9月8日,河北省政府才收到该份报告。从8月2日至9月12日三鹿停产,三鹿合共售出800多吨婴幼儿奶粉,销售总额达到4700万人民币。

头条日报的报道认为「毒奶案仅奶农奶贩填命」。其中说,毒奶案昨午在河北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大批受害婴儿家长被拒入内旁听,部份家长在法院外手持纸牌,要求赔偿。当他们得知判刑后,对于三鹿高层未有被判死刑,涉案官员也未被绳之于法,大感不满。部份家长情绪激动,泪流满面高叫:「还我孩子。」他们会兴讼,追讨赔偿。

报道称,代表受害家长的律师团表示,已于上周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控诉书,起诉三鹿集团以外的22家问题企业,而负责协助追讨赔偿的家长代表赵连海亦指,不会就此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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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16:51:09 网友
[1楼]:
要求当局追究有关官员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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