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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改革的目标是参议院?


1061 人阅读  日期:2009-09-10 07:19:40  作者/来源:周虎城


9月3日,中共广州市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首次明确,今后广州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广州市重大建设项目;关系民生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应对重大危机的预案和实施方案,都必须事先经过政治协商。而且,《规程》还明确了需要协商的内容提交决策的先决条件。即:“需要进行协商的内容,未经协商的,原则上不提交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市政府实施。”对于人民政协制度来说,这一改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政协制度起始于抗战胜利。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国民政府礼堂开幕,会议是根据国共双方在重庆谈判中达成的协议而召开的,由国民党、共产党、民盟、青年党和无党无派的社会贤达五方面的代表组成。这是中国近代民主史上的重要一幕,可惜政协会议决策并未得到实行,有名无实。到了1949年,人民政协召开,这次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在“十年动乱”中,国家政治生活受到破坏,人民政协被迫停止活动。直到1976年10月“文革”结束后,人民政协才恢复了工作。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随后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在此政治基础上,明确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范围、任务和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与作用,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从那时到现在,政协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各地的运行过程当中,政协制度的运行并不那么顺畅,有的地方甚至把政协视为闲情逸致之所在,行鼓掌举手之能事。其结果造成政协虚名化,政治协商变成了“政治背书”,这当然是不符合政协制度本义的,更与执政党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南辕北辙,相去甚远。

广州的此次政协制度改革,是在汪洋书记的亲自部署下展开的,是广东省政协制度改革的前奏。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以此看来,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建设性地发挥协商式民主的特点和优势,使政治协商进入决策程序并明确其权力,其实并不是理论创新,而是在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的实践创新。对于当下亟待继续推进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说,这样的实践创新尚较为稀缺,对于民主的发展弥足珍贵。

民主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必须契合时代的新要求。政协会议从诞生开始,就经历过多次改革,甚至包括从旧政协到新政协的革命性变化,这都证明政协制度不是墨守成规的制度,政协制度的改革又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迁而变迁。今天,我们要大力推动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就必须使协商式民主也大步前进,事实上,协商式民主在机制的灵活性使得其本身就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协商既可以在党内民主体系中展开,也可以在人民民主体系内展开。发展政协制度,提高其在决策中的实际作用,这不是搞绣花枕头,而是要切切实实地推动民主的全面进步。这样的民主探索值得鼓励。




2009-09-10 07:21:59 网友
[1楼]:
 有一年两会期间,一记者顺便采访一年龄稍大的女委员,问她对本次会有是么看法,那女委员随口就说:没意见没意见!吃的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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