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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进民退潮


1014 人阅读  日期:2009-09-10 07:26:47  作者/来源:《金融时报》


半年时间内,历史似乎来了一个轮回。曾经在中国诸多产业中充当领头羊的的民营企业纷纷“臣服”于国有企业。

几天前,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钢铁公司之间持续了近一年之久的并购案尘埃落定,前者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占67%的股权,如愿吞并后者,完成一家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并购。更早些时候,中粮集团和厚朴投资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二者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份)入股蒙牛乳业,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而在山西,在政府的帮助下,国有煤炭大企业正在“收编“那些屡发矿难的私有小煤矿。

这并非孤立的几个个案。在被视为中国国民经济“晴雨表”的能源、钢铁、航空、地产等行业,正在上演着新一轮“国进民退”的大戏。如同此前的“国退民进”一样,重新戴上“红帽子”事件正撩拨着人们那根敏感的神经。

“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这对矛盾一直贯穿于新中国发展的60年历史中。1949年以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政府全面实施了国进民退,建立了计划经济的模式。而在后来的改革开放的30年中,两者开始交替出现,每次都伴随着不安和争论。

去民营化

山钢并购日钢后,其营业收入将达1676.92亿元,位居中国钢铁行业第二名,仅次于宝钢。至此,山钢将山东主要钢铁产能都纳入麾下,实现了三千万吨大钢厂的梦想。根据山东钢铁整合下一步规划,山钢将对日钢、济钢、莱钢进行限产、淘汰落后产能,腾出二千万吨钢铁产能在日照投建精品钢铁基地。

但这次并购却被业界看做是“小鱼吃大鱼”的怪戏。理由是从业绩上来看,2009年上半年,日照钢铁实现净利润约18亿元,而山钢旗下最主要的子公司济钢和莱钢同期共亏损12.85亿元。2009年下半年,山钢的盈利目标仅为5亿元。对于上述评价,一位中钢协人士的解释是,山钢是否应该重组日钢,并不能简单以经营业绩来判断。这是执行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必然结果,重组目的在于加快日照精品钢基地的建设。

该人士所说的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是指今年3月出台的钢铁产业振兴规划细则,该细则明确提出,以宝钢、鞍钢、武钢为并购带头企业,推进集团并购步伐,淘汰落后产能。这意味着钢铁业的并购重组刚刚开始。在山东钢铁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完成重组之后,天津、陕西、山西各省的国资委也都将钢铁业的并购重组纳入近期工作日程。

与之相对的是民营钢企的式微。在山钢与日钢达成协议之前,央企宝钢集团与宁波建龙钢铁签署重组协议,宝钢收购宁钢56.15%股权,从而成为第一大股东。宝钢的进入,让民营钢铁大鳄张志祥和郭广昌失去了对宁波钢铁的控制权。

和钢铁业相比,具有高度垄断性的航空业被看作是首个对民营企业开放的行业。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奥凯航空、春秋航空、东星航空、鹰联航空等民营航空相继出现。但是这些民营航空公司现在面临的局面是,奥凯航空停航正待重组、东星航空破产清算、鹰联航空被四川航空重组,其董事长李继宁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权。

地产业也不例外。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1992年允许民营经济参与房地产业,这个行业的主体就逐渐被民营企业所替代,尤其是 1998年住宅市场化前后几年,房地产业高度市场化,国企占整个市场份额最低时只有8%;但最近不到十年里,又开始走回“国进民退”,国企的市场分额已然提高到20%。

尤其在今年上半年,国字号地产公司更是频频出手,高价争夺“地王”,引来业内一片惊呼。这意味着2007年民营房主导并疯抢土地的时代显然已经告终,现在的主角是国有大企业。

“A股市场的房地产企业将越来越向国有企业集中。三年前A股上市公司的前十位,60%是民营,一部分混合经济,一两家是国有;去年,已经是60%国有,两三家混合经济,只有一家民营企业,我可以肯定地说,今年的十强将不会有民营地产企业了。”万通地产总裁冯仑在2007年的时候就如此判断。

谁是谁的拯救者?

在中国改革开发的30年中,非国有经济逐渐“蚕食”国有经济的地盘,国有企业不再一股独大,最后形成国有、民营、外资三分天下的局面。

但在这30年中,“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一直是交织其中,“政府和市场不断争夺制高点的过程。”美国人丹尼尔·耶金这句话足已概括中国改革开放史的实质。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正是一部“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相互较量的历史。

自1979年以来,中国体制转轨先是中央“放权让利”,再是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而非公经济的地位是在不断得到承认又被否定的螺旋式过程中得到确认。我们可以简单的梳理一下:1978年至1989年中,“民进”禁区被逐渐打破、个体经济获得迅速发展、私营经济得到认可。1989年至1991年,是清理整顿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民进”出现收缩,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民退”现象。在这三年时期,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停滞,甚至出现了明显下降的趋势。有的私营企业主担心成为第二次被改造的对象,干脆把企业交给集体,交给国家。有的则积极找靠山,想方设法戴上集体的“红帽子”,以作掩护。“红帽子” 企业成为那一特定时期的独特产物。

1992年至2004年,这是一个“民进”重新抬头并且大发展的年代,但也存在较大波动。在这个过程中,民营经济无论在政策上还是发展中都有巨大的变化。在某种意义上,民营企业甚至成为不景气的国有企业的“拯救者”。虽然其中有“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但从总体上说,民企通过各种方式并购了处于破产边缘的国有企业,得以发展壮大,并由此开始了“民企重型化”的历程。

2003年时,还籍籍无名的地方钢铁大亨戴国芳站在长江边上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铁本要在三年内超过宝钢,五年内追上浦项。” 而沙钢在2002年收购了欧洲老牌钢铁公司蒂森克虏伯旗下的一家钢铁厂,并且将之全部打包运送回国内,6年后,这家企业进入了《财富》500强排名。浙江人郭广昌购买了另一位民营钢铁大鳄张志祥的公司唐山建龙30%股份。他们还同时在宁波建立宁波建龙,意欲把宁波建龙建设成国内最有竞争力的钢铁厂之一。可以说,这段时间,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黄金期”。

但2004年之后,形势又急转而下。以“铁本事件”为标志的宏观调控,让民营经济遭遇重大打击,“国退民进”的趋势逆转,“国进民退”开始冒头。民营经济的代表德隆系、鸿仪系、涌金系、明天系、格林科尔系、青鸟系、斯威特系、顺驰、托普都爆出资金链断裂消息。其中,铁本的戴国芳、德隆系唐万新、鸿仪系鄢彩宏、格林科尔系顾雏军都身陷囹圄。

此时国有企业反身成为民营企业的“拯救者”:潍柴投资接手湘火炬,中国非金属接手天山股份,重庆渝富接手ST重实,海信空调接手科龙电器,四川长虹接手美菱电器等等。

细心者不难发现,自1981年改革开放之后的首轮宏观调控(当时叫治理整顿)以来,将近30年的时间里,几乎每次宏观调控和经济低迷,都伴随有“国长民消”现象的发生。

不一样的待遇

此次也不例外,始于2008年下半的经济危机让民营经济资金链面临断裂的危险。虽然2009年前几个月银行信贷已达天量规模,但是民营企业却从中收益无几。

有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一季度全国信贷规模总量增加了4.8万亿元,而中小企业贷款增加额度只占不到5%,目前中国企业融资中80%左右来自银行信贷,但信贷总量中80%左右资金投给了大企业;而有80%左右的中小企业从来未向银行贷过款。

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刺激经济四万亿元大蛋糕中,央企因分得了最大的份额而“野蛮成长”,迅速“巨无霸”化。

在自由竞争性市场,“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并无对错之分,问题在于,两种不同的企业,是否受到了同等的待遇?

在中央政府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资金大都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上,这无疑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传统“地盘”,民营企业难以涉入其中。另外,央企得到了特别的照顾,就在民营航空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面临破产的背景下,同样巨亏的国有企业东方航空获得政府70亿的财政注资,其他几家国有航空公司也不例外。在资金紧张的房地产行业,央企背景的房地产企业陆续获得证券市场的支持。6月底,中建股份IPO获得证监会审批,融资额高达426亿元人民币;7月1日,保利定向增发80亿元的方案也获得证监会批准,华侨城、中粮、招商等央企背景的房地产企业也紧随提出各自的重组和融资方案。

为提振经济而制定的十大产业规划中,一个关键词就是国有企业。规划明确,未来这十大产业的发展,将以国有企业为核心进行并购重组。对地方政府而言,财大气粗的央企成为招商官员追逐的对象。

在这轮“国退民进”中,地方政府则发挥了强势的主导作用,日照钢铁由山东省省长会议拍板决定重组,由省政府主导。在宁钢的重组谈判中,宁波市政府和浙江省国资委亦是主导性参与。在东星航空破产事件中,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就在东星发布不愿接受中航重组声明的前3天,中航集团与湖北省政府就共同打造武汉航空枢纽签订了框架协议。媒体报道说,一位东星员工曾这样表述与中航集团的重组谈判:“和我们谈判的人,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我是应省里、市里的邀请和你们谈的。我们不想让企业倒了'。”

东星破产事件最新进展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将民营产业投资公司信中利集团重整东星航空方案驳回,并裁定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公司重整一事很难有挽回余地。该院做出上述裁定的理由是,信中利集团所提方案无法保证资金流入保障,方案缺乏债权人同意将其股权转化的证明,缺乏国资监督部门同意的批复意见。

“我们都是民营企业,他们搞了个缺乏国资监督部门同意的批复意见,这让人难以理解。”东星航空管理层说。

9月,让柳传志一直想淡化的联想国有身份,经过20多年的努力终于彻底“脱敏”变成了民营企业。这也许是当下众多“国进”中极其少见的一次“民进”的熹光。

英国《金融时报》特约撰稿人黄小伟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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