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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境外开赌 惹中国刑法适用性争议


1156 人阅读  日期:2008-06-29 09:39:21  作者/来源:文汇报


■港人谭雄在中国境外开设赌场是否触犯中国刑法引起争议。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28日消息:被称为中国迄今「最大网络赌博案」的「新东方赌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近来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有人提出,主要嫌疑人谭雄是香港居民,赌场并非开设在中国境内,中国内地刑法是否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本港拒绝移送疑人回内地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对于香港人犯罪的法律适用可分为三种情形:一、香港人在香港犯罪当然只适用香港法律;二、香港人在大陆犯罪,依照属地原则,应当适用大陆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三、香港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只可能适用香港特区或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据此,有人指出,主嫌谭雄在缅甸开赌场,与缅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当地并未违法。而香港司法机关也拒绝把案发后逃到香港的谭雄移送回内地,只是以谭涉嫌洗钱对其进行调查。

滇定性疑人触犯中国刑法

对此,作为控方的云南省检察官经过缜密推理,为该案的依法起诉,找到了确实的法律依据。中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控方认为,把「新东方赌案」定性为在中国犯罪,主要依据是:网络赌博的最重要工具─服务器藏匿在中国境内,中国赌客参与网络赌博的核心环节─投注行为也发生在中国境内,赌资的转接都是通过中国银行进行。因此,可以认定该案是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适用中国刑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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