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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治理:在盛世与乱世之间的抉择


1330 人阅读  日期:2008-10-02 13:26:06  作者/来源:王江雨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中国的对外形象就不断在“中国崩溃论”和“中国威胁论”之间漂移不定。中国经济在这些年的超高速发展以及整体国力的大幅度提高,使得“崩溃论”日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就算偶尔提起来也经常是被当作一个胡乱预测的例子甚至是个笑话来评说。

中国以经济发展、睦邻外交和不干涉他国内政为方略,摆出“韬光养晦”与“和平崛起”的姿态。这些努力被事实证明成就颇丰,大大化解了国际上的“中国威胁论”,也换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对中国抛出“利益相关者”的诱饵,以及众多发展中国家对中国主持国际正义协助贫穷国家发展经济的期许。

然而中国的根本之忧不在于在国际社会的表现,而在于“萧墙之内”的社会矛盾和治理危机。对于中国发展的现状,国内不少评论者常喜欢用“盛世”来歌颂之。中国历史上有“开元盛世”,“康乾盛世”之说,不管其历史真相如何,至少反映了一般人民对和平安康富足生活的期盼。倘若中国的执政精英能够最终能将中国带入人民理想中的盛世,也算是历史大功一件。

然而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着若干深层次的矛盾,倘若处理不善,不仅盛世不可期,反倒有可能导致更大的社会矛盾和社会混乱。最近胡锦涛在中央党校作学习科学发展观动员讲话时承认针对中共面临的执政考验,“管党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表明中共最高层对当前所处的关键历史阶段已经有所意识。然而执政党所能采取的措施可以有效到什么程度,还是一个答案未知的问题。

几种社会矛盾

以一种直观的说法,中国当前的社会矛盾主要是“贫”与“富”之间的矛盾和“官”与“民”之间的矛盾,而这两种矛盾又互相交织,互为深化。

中国的贫富差距在1990年代下半期以来迅速扩大,在最近几年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幅度。目前中国的社会财富,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和一部分个人手里。

国有企业掌握大量财富资源首先是历史形成的,在经过“关、停、并、转”等系列重组措施后,生存下来的国企依然是中国经济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鼓励下,中国民间掀起了史无前例的创业和经商高潮,延续至今,造就了无数私人富豪。据最近的一个国际调查,中国百万美元以上富翁的人数,已经名列世界各国前茅。

蔓延在中国社会的“仇富心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弱势阶层或穷人的嫉妒心或红眼病。贫富差距过大本身不足以成为社会矛盾,但是如果弱势群体不仅被剥夺了资源,还被日渐挤到社会边缘,使贫苦者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这就算是最能忍辱负重的人也无法不产生怨恨。

富有阶层作为一个整体受到一般人民的怨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为数不少的富豪的发家史并不干净,多多少少与行贿受贿、侵吞国资、巧取豪夺或敲诈勒索联系在一起。

第二,即使是在现阶段,不少国有和民营企业在经营和“致富”的过程中商业道德严重缺失。最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说明即使是大型国企也可以为了利润甚至将毒手伸向无辜孩童,其恶行令人发指。

第三,除少数人外,中国富豪普遍缺乏公共责任感和积德行善意识,鲜有慈善行为,发财后对社会无所回报。

中国的官民矛盾虽然也是由来已久,但其激化几乎是与贫富分化同步出现。随着工商业的日渐发达,政府的工作重心转向“为企业服务”,官员也开始与企业家称兄道弟,“为老板服务”,最终实现了大面积深层次的官商勾结。

贫富矛盾与官民矛盾的混合,以几何级数放大了社会矛盾。中国各地不断出现的抗议事件,究其原因几乎全是私人或地方企业在基层公权力(包括使用公安武警力量)的庇护之下,肆意侵害弱势阶层的利益所引起的。

已不能光是小修小补

种种社会矛盾的根源还是在于政府自我定位的不适当和政府良好治理的不足。矛盾的产生,或是由于政府过分干预,或是由于政府不作为,而矛盾的最终解决,也端赖于政府的态度。

中国政府并不算是无能,其治理水平在世界范围内来看还可以说相对较高。世界银行的治理指数表明,中国政府的有效性高过世界上60%的国家。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中国的政府治理依然存在着以下严重问题:

第一,中国社会的大多数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非常多的社会矛盾也是因为政府分配资源时没有做到公正与透明而引起的。

第二,政府的财富不是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而是用于再投资获利和维持政府本身的运作。

在过去20年来,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人民平均收入的增速,中国属于世界上唯一一个社会财富分配向政府倾斜的大国。中国的接近两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政府掌握的“闲钱”,不能为广大人民带来民生福利。

尽管这几年胡温政府已经大幅加大了社会福利的投入,但就国际比较而言,中国在教育、公共健康和医疗保险以及公用设施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低的。

第三,中国社会最缺乏的社会公共产品是一个公正透明的解决纠纷的机制,而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政治意愿和资源投入都不足。官僚阶层依然具有极强的“老爷心态”和特权观念,缺乏基本的公仆意识,甚至连毛泽东时代得到普遍信奉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都丧失殆尽。

这一点在基层表现尤为明显:许多地方和基层政府对行政程序的公开、透明、公正有着本能的恐惧甚至是反感,法院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系统的附庸,受到地方政府的种种制约,无法做到完全公正。在官商勾结和官员恶劣处事方式的压迫下,弱势阶层的被剥夺感日益加重,却又求告无门,往往采取极端的方式来报复社会和基层政府。

第四,最重要的是,官僚阶层已经成为中国进一步改革以建立一个更为公正与和谐的社会的最大阻力。改革开放的初期,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最高层采取了对官僚干部“放权让利”的措施,使各级政府官员能够享受到改革的果实。政府官僚如今已经成为现有体制的不公正一面的积极维护者,任何进行社会财富和权力资源再分配的政策都会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因而会遭到他们的强烈的反对。

种种问题说明,中国的社会矛盾的解决,沿用传统的对政治体制小修小补的做法已经不再管用了,因为传统体制可能已经不具有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中国的执政精英必须敢于采取大刀阔斧的措施,将实质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日程。

加速政体改革但并不是要求中国在现阶段快速和突然进行民主化。民主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全面民主的实现有赖于若干重要条件。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大力培养一个以法治为导向、具有分权制衡功能和能够问责的政府治理体系。但这应该是另外一篇文章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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