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两岸/国际 > 正文

两岸须探索政治磨合“路线图”


1724 人阅读  日期:2009-01-06 18:17:16  作者/来源:邱震海


上文谈到过去一年两岸关系发生的微妙变化。表面上看是来自北京、马英九、国民党、民进党的策略性举动,实际上却折射了两岸关系深层结构里错综复杂的关系。而这显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减弱。

其实,在技术性第一阶段和政治性第二阶段之间,还有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中,两岸可就台湾国际空间等问题展开探索,同时也可使已具有准官方色彩的互动,予以一定的升级和强化。这个阶段在过去七个多月里虽然进展不明显,但已经悄悄地展开,这是十分可喜、更具建设性的一面。

过去七个多月里,马英九利用各种场合,多次重申签订两岸和平协定的意愿,甚至表示希望在其任期内完成和平协定的签署。从北京的反应看,北京对此显然持较为开放和正面的态度。但这一步如何迈开,显然还将颇费思量。

北京对台智囊、大陆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许世铨在《中国评论》杂志发表文章,首次回应台湾关于国际空间的意愿。这是大陆对台权威学者首次就这一问题发表意见,引起两岸密切关注。与此同时,台湾学者也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如台湾大学教授张亚中发表《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议刍议》,详细提出了和平协议的细节处理方法。

最近以来,两岸间不少机构都在尝试以民间方式为更为敏感的磨合进行试温。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评论》杂志做了一系列努力。该刊去年下半年在台湾举行了一系列研讨会,就两岸军事互信、金融合作、外交空间等问题展开探讨。由笔者主持的凤凰卫视《震海听风录》节目,一年多来也多次就中华民国定位、两岸军事互信、台湾国际空间等问题邀请两岸智囊人士展开讨论。

政治磨合须有“路线图”

如上所述,有消息显示,北京可能考虑允许台湾以“中华台北”名义成为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若这一消息属实,那不但意味着北京在对台善意方面走出了一大步,而且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台湾内部的纷扰。

着眼未来,无论是台湾国际空间还是和平协议,若没有双方均认可的政治框架为基础和前提,不啻将成为“摸着石头过河”而充满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也将使双方在模糊探索的过程中充满猜疑。因此,从现在开始,两岸的有识之士就应当开始探索,未来的两岸政治互动是否可能导致出现一个乃至数个可能的架构,以及在到达这一架构之前的一条乃至数条必要或可能的途径。这也就是所谓的两岸政治互动“路线图”。

有了关于“路线图”的概念,两岸未来在包括台湾国际空间在内的一系列议题上的互动,才能遵循其内在的逻辑而不致陷入“盲人摸象”的状态。

在这里,有几个概念需要理清:第一,所谓的政治框架,并非是台湾原来理解的再试图以“一中”来框住台湾手脚,而恰恰是试图触碰和解决两岸关系中一个结构性障碍,即中华民国的定位及其在两岸关系中的位置;第二,关于“路线图”的讨论,并不否认两岸目前的创造性模糊探索,相反恰恰是为了这一模糊性探索寻找更为稳健的方向。

如何使两岸关系不逆转?

虽然两岸目前以“中华民族”这一文化和民族认同作为互动基础,相较几年前已经是一个跨越,但在同一民族认同之下,存在两个不同的政治实体,这却是难以否认的事实。问题是:这两个同一民族之下的政治实体,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是长期困扰两岸的问题,也是过去若干年导致双方产生“一中各表”争议的关键,其症结在于:双方均坚持以各自政治实体为代表的国家主权。在这一争执之下,才延伸出李登辉基于德国模式而提出的“特殊的国与国关系论”,亦即“两国论”,以及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

但如果将国家主权直接与“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对接,则可以生发出“一个民族,一个主权,两个实体或政权”的模式。过去曾有不少人士提出联邦制、邦联制或欧盟模式,但在主权问题上似乎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未来是否可以在两个政治实体各自上缴主权的问题上有更多探索,似乎不应再成为禁忌,因为只有探索之路越宽,未来的两岸和平相处乃至整合之路才能走得更加稳健。

如上所述,就目前而言,由于双方内部的压力,这一步尚不能迈得太快、太大,但马英九执政的四年或八年,似乎应成为双方探索的基本时间框架;因为一旦马英九卸任,则台湾内部局势又将不可预测。如何使两岸良性互动不可逆转,应该从现在开始就成为两岸间至少可以私下讨论的话题。

三年前马英九当选国民党主席时,笔者曾有论断认为,胡锦涛与马英九的性格上有许多相同之处,两人化学反应相投,只要条件合适,应该可以具有内心感应。局势的发展部分印证了这一论断。

着眼于未来两人在政治框架上的互动,现实地看,人们不能寄希望于其连任,而是必须以马英九不能连任为考虑点。若这样,未来留给北京和马英九的时间只有三年多了,双方能否研发出一个基本框架,将来台湾不管谁上台,两岸关系都不致大逆转。若错过这一机会,则历史又可能重写。

从这个意义上说,两岸在2009年的重要任务,是就台湾适度国际空间和两岸和平协议展开探索和磋商。

相关链接: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何珽律师、何震达律师在线 咨询电话:13957586839 | 技术支持:何珽 | 浙ICP备2021008149号 | 浙公网安备33060202000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