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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院长倒苦水


1514 人阅读  日期:2009-11-08 15:03:30  作者/来源: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


近日,主管全国刑事审判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师生作了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的演讲。在这场毫无官话套话的讲座中,张军披露了最高法在处理死刑复核案件时面对复杂现实的苦衷和办法,外界也由此窥见了中国司法的真实运作——

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是夫妻,两口子闹矛盾了,媳妇跑回了娘家,丈夫去接,媳妇不愿意,他就打他媳妇。娘家就不干 了,一家人围着打他。他很自然地就要自卫吧,于是把大舅哥的动脉割断了,死了;老丈母娘捅了两刀,舌尖少了四分之一;媳妇捅成轻伤。他自己也是轻伤,当天 晚上自首,就是这么个案件。一审判死缓,应该也是可以,但是媳妇这个闹啊,到检察院门前自焚,要求检察院抗诉,这在国外很难见到了,只有我们才有杨三姐、 才有秋菊嘛。后来检察院抗诉了,法院改判了,故意杀人,死刑。但是判完之后被告人的亲爹又闹起来了,到省政府门前服毒,要死在法院门口。案件到了最高法院 了,我们看了以后觉得有自首,又是家庭矛盾,两个人还有个孩子,不应该判他死刑,然后我和一个主管厅长一起去做工作,省市县三级,省委政法委共同做工作, 我们就改了,不核准,发回重审。省里开始落实我们共同商定的方案,可落实不下去。闹啊,老师们是想象不到,同学们也未必想象得到,这就是我们的实务。确定 的时间没有落实好这个方案,地方政法委向中央写了报告,认为中央应该核准这个死刑,到了我们这里,我们再写一个报告,讲为什么不应该核准死刑,最后领导明 确的意见这个案件不核准死刑,地方政府政法委应该做好善后工作。善后工作真是叫花钱买平安,给受害人家属在省会城市解决住房、解决工作,然后给了几十万的 救助,案件解决了。你们都惊讶吧,这就是社会问题,这就是现实。

(王嘉伟、罗寰宇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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