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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外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实录


1356 人阅读  日期:2008-08-11 08:45:15  作者/来源: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本次会议分为致辞、主题演讲和互动讨论三个环节,首先我们有请主办单位康信公司执行合伙人余刚先生致欢迎词。

余刚:首先谢谢各位,我知道按照中国人的习惯,一般吃完午饭需要休息一会儿,大家还是克服了这个困难到我们这儿来听演讲,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演讲能给大家一些丰富的回馈,再次感谢大家。

不占用大家很多时间,简短说几句话,在2006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众所周知,目前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企业核心力的竞争元素。而在知识产权的竞争上,发达国家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完全处于主动地位,这种领先奠定了企业竞争的优势。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贸易发展中所遇到的共性问题,作为后发的中国企业需要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创新能力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企业应该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预防工作,努力把侵权风险降到最低,灵活应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自觉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面,我们也要重视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的扩大自主知识产权的用量,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发生,中国企业如何在全球竞争之中获得生存和发展,如何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是我们今天会议讨论的主要话题。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了国家商务部的李司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和相关学者和企业共同探讨,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的举办,对我国企业在海外发展过程中如何避免知识产权的困境,如何在发展中保护企业的权益,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余刚先生。下面有请北京民进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李勃生先生致词。

李勃生: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这次研讨会是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新闻社联合主办,由新华科技园区北京民进企业家联谊会协办,及中国新闻周刊承办的,在此我谨代表北京民进企业家联谊会对到会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速,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整体形势严峻,随着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各类纠风将愈显突出,竞争对手将会利用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对中国企业加以抑制,如何合理应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境外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利,中国企业的意识和手段都急待加强。为此,我们举办企业海外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希望在政府、专家和企业共同研讨中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战略,以便能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提供帮助。祝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

主持人:谢谢李勃生先生。下面有请国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李成钢先生演讲,有请!

李成钢: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有机会来参加今天这个研讨会,因为今天的研讨会主题是讲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由于工作性质,我们这几年一直接触的是我们的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我本人这几年一直处理的是我们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所以今天想就这个机会就中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

我想分三个方面来讲,第一个就是目前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际形势。大家都知道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经贸交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贸易迅速的发展,应该说这个发展的速度是令世界瞠目的,这几年以来我们对外贸易平均增速30%以上,这个过程之中中国成了其他贸易伙伴越来越关注的对象,在目前我们对外经贸交往之中,知识产权问题几乎是我们较大的贸易伙伴与我们谈判必然涉及的问题。在目前我所在的这个部门,我们现在有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中俄、中日、中韩、中瑞,还有若干个国家一直都要求和我们谈知识产权。所以说在我们的国际经贸交往中,现在知识产权问题成了一个非常热的话题,而且不仅仅是在政府的官员层,一般官员层面谈,现在连领导人来访也每每必然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而且当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出访的时候,在对方要求谈及的议题中也往往涉及知识产权,可以说知识产权现在成为我们国家对外经贸交往中,在不同层次必然要涉及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从这个议题的出现以及议题所出现的频度,大家就会看出来知识产权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它这个角色的重要性。

由于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我们本身已经成为其他国家重点关注的对象,尤其是发达国家,他们在双边跟我们谈,在区域跟我们谈,在多边还要跟我们谈,对我们施加压力,这就是我们目前在对外谈判中所面临的一种局面。我们国家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目前在知识产权方面所遇到的问题不外乎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在外面所遇到的诉讼,现在更多的是别人告我们,也有我们在海外告别人,另外有国外的企业,外国企业申请海关的边境保护措施,扣押我们出口的产品,还有我们的一些商标在境外被抢注的问题,还有我们的企业在海外参加展会过程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这几年以来尤其是在国际知名展会上,中国团队的角色非常之抢眼。

大家可能从媒体上,从一些视频上都看到,尤其在欧洲的一些展会,经常有中国企业参展的产品被查抄,而且近一、两年以来已经衍生出一种趋势,除了民事救济以外,开始出现了动人,也就是扣押我们相关的人员,而且随着发达国家对知识产权强保护这种趋势的发展,对知识产权问题有从民事救济向刑事出发过渡的趋势,所以这个应该说我们企业在海外所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我们给中国的企业,给中国的中介组织,给中国的政府都提出了一个严峻的话题,中国企业在海外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权?

我们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今天为何会走到这样?这就涉及到我们的原因问题。实际上这几年随着中国,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了,在30年的时间里中国走过了很多国家上百年的路,我们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由于我们在国际贸易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由于我们的出口产品的结构不断升级,我们对发达国家相关产业的竞争也构成了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企业必然受到发达国家竞争对手的日益关注,他们关注的这种视野是非常宽阔的,手段是非常丰富的,既有贸易法规定的反倾销、反补贴这些贸易救济调查,也有知识产权这种方法,而且从现在趋势来看,知识产权在阻击中国产品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在美国ITC国际贸易委员会所发起的337调查,就是美国根据1930年关税法有一个调查,2001年的时候它的20多起调查中只有1起涉及到中国产品,2005年三分之一的案件涉及到中国产品,2006年一半的案件涉及到中国产品,去年也是将近一半,今年到目前为止在24个案件中有8起案件涉及到中国产品,2006年底我率团去美国,和美国ITC进行交流,他们主席就讲,他说从他们对案件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来,中国企业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头号目标,而且这种趋势将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之内保持。他说现在的中国就有点像七、八十年代的日本、韩国、中国的台湾以及香港这些地区当时所扮演的角色。

337调查应该说这几年随着我们企业被更多的卷入到案件,以及媒体的一些介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所熟知,应该说在美国337调查对中国产品,对中国企业的威胁是比较大的,在相当多的案子里面,我们的企业有的是根本就没有拿起武器去进行抗辩,有的中途而退,在更多的案件中,中国的企业所得到的裁决结果是令人忧虑的。

面对这种状况,在对策上我们有一些考虑,我们觉得从中国的企业层面来说,一方面我们还是要不断地提高这种知识产权的意识,既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当我们看到知识产权利益,它的作用的时候,我们要以公平竞争的观念对待知识产权问题,所以从中国政府来讲,我们既鼓励企业在海外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也要求中国的企业在海外尊重别人知识产权,这是政府的一个立场。从企业来说,要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第二个,就是我们的企业要有敢于在海外进行维权的能力。

现在我们面对很多企业的时候,企业也感觉很为难,有的企业刚刚起步走向国际市场,他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经验应该说比较少,更别说在美国、在欧洲打官司的经验了,所以这确实是我们的一个弱项,一个缺项,我们的企业可能需要在你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之中尽快培养在这方面的能力。

第三点,我想突出地讲一下,我们中国的企业要改变我们的成本观念,近8年中我接触了成百上千家在海外遇到公司的中国企业,其中有百分之七、八十都跟我抱怨,没有这种经济的实力能把官司打下去,因为在美国、在欧盟打官司,聘请律师费用很高,我们的企业为什么没有这个钱?为什么欧美的企业有这个钱打官司?我经常也跟企业家朋友们探讨,我说是不是在我们的成本方面,成本构成方面有问题?我们的产品在卖出去的时候有没有把这种风险成本计入?我们很多企业其实很不容易,就靠着勤奋,靠着我们的多干活挣了并不丰厚的利润,所以要聘请律师团队花上四、五百万美元的律师费的时候他们确实感到束手无策,但如果我们改变成本观念,把这个风险成本加入我们的产品之中,在我们卖出产品的价格中如果你能够包含着今后我有可能要进行维权的这部分成本的话,中国企业在将来面对国际市场上知识产权官司的时候,也许会更坦然一些。所以我觉得对中国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前天我跟美国一个知识产权律师探讨这个问题,他们也同样感觉这方面的问题,再从企业层面来说,要树立正确的意识,要提高自身的能力,要更新自己产品成本的理念。从政府来说,当然在现阶段我们也应该积极地有所为,一个方面,是运用政府的公共资源,主要是依托于中国政府驻海外使馆的经销处,建立比较及时的信息通报机制,这种体系,在我们的产品,我们的企业在外面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经销处第一时间把信息发布回来,我们通过政府让企业知道他在海外遇到了问题。第二个,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一些法律服务,当然我们这个服务和具体帮助企业打官司的律师的服务是有差异的,我们可能更多是前期做一些引导性的工作,我们也将着力,从商务部来说,我们也将尽快建立和完善海外维权的工作体系,依托于我们的驻外经销机构,建立起驻外经销机构,我们的企业,中介组织,研究院所,以及律师团队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服务机制,为我们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个方面,我们还将加大培训的力度,这是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参展过程中面临着这样那样问题,我们商务部现在有计划在今、明两年结合欧洲一些知名展所在地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些法律、法规这些规则,向我们的中国企业,尤其是有意向赴境外参展的企业宣传这方面知识,帮助他们掌握在这些展会上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避免出现在国际展会上出现令国人尴尬,令企业尴尬的事情。

第五个方面就是政府交涉,大家知道实际上我们这几年以来,有一些产品在国外被恶意抢注,其中有些案件在双边经贸关系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中国政府在这个时候经常是把这些重点案例作为我们双边交涉的一些重点议题,比方说在我们与德国的双边交涉之中,这些问题我们都频繁的提到,当然我们也很高兴的看到有些问题在政府的互动之下,最后妥善的解决了,今后商务部将利用我们所现有的工作渠道把企业向我们反映的在海外遇到的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这些问题,作为我们对外交涉的重点内容之一,为我们企业撑腰,为我们的企业能够成功地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知识产权维权提供帮助,中国现在已经是一个贸易大国,而且正在走向贸易强国,知识产权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必须迈过的一道坎,迈过了这道坎,当我们回头的时候,那个时候中国已经是贸易强国,知识产权的纠纷在我们成为贸易强国的过程中无法避免,必须面对,这是谁也绕不过去的路,只有从企业角度来说我们不断加大开发、创新的力度,政府动用资源鼓励企业积极维权,中国才有可能真正的成为一个贸易强国。我想这一天不会太远,谢谢。

主持人:感谢李成钢司长的精彩发言,谢谢。接下来我们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先生演讲,有请。

李明德:非常高兴接受会议组织的邀请,就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和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向大家做一个演讲。我想讲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第二个问题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发展,第三个问题,涉及到海关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它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地域性。它是依据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而产生的,而且仅仅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有效,在发生侵权的时候权利人也要前往这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主张权利,要求法律救济,这个和有形财产不一样。说到比如说像专利权,我们做出一项技术发明之后要在不同的国家申请专利,去获得专利权,而且在一个国家的专利技术,在另外一个国家可能处于公有领域之中,比如说改革开放之初,包括前一段时间有一些外国企业到中国来,说它有这样的专利权,有那样的里,比如说非常典型的就是通用诉奇瑞,涉及到QQ车型这个问题,究竟有没有权利?这个是要看它是否依据中国的法律获得了专利权,这个也就是现在经常讲的,有创新不一定有权利。你做出技术发明之后,要想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专利,要想在美国、在日本都是这样的一个问题。

说到商标权也是这样,也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比如说我们的商标要想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到相应的国家或者地区,依照当地的法律去申请或者注册商标,当然被注册商标比较特殊,就是它是看在当地是否为相关的公众所知悉。从著作权、版权的角度来说,按照伯尔尼公约,还有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他是自动获得保护,就是自动获得权利,但是发生侵权的时候也要到不同的国家去申请,去寻求不同的保护。比如说曾经举过一个例子,迪斯尼公司的米老鼠和唐老鸭,如果他们的版权在一百个国家遭到了侵犯,他为了在一百个国家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要打上一百场官司,他不能说我在美国已经胜诉了,中国就必然胜诉,不一定,中国是依据中国的法律,包括像越南,或者说菲律宾等等都是这样。

像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涉及到非注册商标,涉及到企业名称、商业秘密,也都是依据地域性的法律,到地域性的司法机关去主张权利,去要求保护。所以说在这个问题上说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可能是大家在阅读有关资料,包括听一些培训的时候经常提到的,但是可能在具体的一些事例或者案件中就会有所模糊。比如说我这个地方讲的还是好几年以前,涉及到6C、3C公司到中国来收所谓的专利费的时候,包括对方的律师,包括一些人就说他们是全世界的专利,是在全世界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也许这个统一的收费标准还有可能,但是存在全世界的专利这个可能性并不很大,因为全世界有192个国家,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有版权法、专利法或者商标权,而且就算是192个国家都有专利法,那么它也不可能在所有的国家申请专利,因为申请专利要支付相当的费用,获得专利以后每一年支付维持费这也是一个不小的支出。当然也有可能注册商标。所以现在有一个说法,就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不是说产生了一种各国一体有效的知识产权,它是指各个国家依据自己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公约,协调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统一授权标准,方便其他国家的公民获得权利和保护。比如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修订我们的专利法、商标权、著作权法,这个可以叫做国际保护,因为现在有的人认为国际保护好像就是在国际上一体有效的权利,这个是不存在的。

第二个问题,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必然会碰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所以说我们的生意做到哪里,就要在哪里时时寻求知识产权的保护。比如说及时申请专利,按照巴黎公约的申请专利的优先权原则,发明人在提出第一份申请之后,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在哪些国家申请专利。比如说第一份专利申请是在中国做出,你还有12个月的时间考虑自己的生意已经做到哪儿,有可能做到哪儿,需要在哪些国家寻求保护。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也是这样,就是有第一份提出申请之后,有6个月时间考虑在哪些国家申请注册,当然也包括在必要的时候主张版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这样一些权利,依据地域性的原则。

这个地方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算是我们做出了一项发明在中国获得了专利权,这项权利也仅仅在中国有效,我们在其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在香港、台湾、澳门,我们都没有权利,这一点应该是非常明确的。所以说它这个权利获得是一种地域性,当然涉及到一些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包括一些老字号被抢注,现在有一些媒体在炒作,有一些人在抱怨,那么我们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中国自己,我们的企业自己不去注册?你不去注册别人在巴西注册了,在阿根廷注册了,这个完全是合乎他们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抱怨,首先就应该是自己去注册,当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以被注册驰名商标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说去年、前天的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华人企业在当地抢注,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要到法院去打官司。这种情况下就是主张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而且这个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它的判定标准,因为当时我看到一个资料,那个律师说像这样的商标被德国人全部知道不大可能,但是实际上不是这样,未注册驰名商标判定的标准是在相关公众领域当中广为知晓,也就是王致和这样的商标只要在德国的华人,包括进出口公司,包括在当地消费的华人他们知道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那些白皮肤的德国人都知道,所以说这个就是说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以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主张自己,但是这个相对来讲比较被动。所以说最好我们的生意做到哪儿,有可能做到哪儿,然后就赶紧去注册商标,当然也包括申请专利。

另外一个方面,在向某一个国家出口某一个产品的时候,首先应当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的调查,也就是说有关的产品会不会侵犯在那个国家有效的知识产权,按照我们前面所说的地域性原则,有一项技术发明仅仅在美国申请了专利,或者说仅仅在德国申请了专利,但是在中国没有申请专利,这项技术在中国就是公有领域当中,我们可以去使用,可以制造产品,可以销售产品,当然也可以出口产品。但是有一点,不能出口到例如说它申请了专业的德国或者美国,一旦到了那个地方就有可能被拒之门外。如果不进行调查,盲目生产和出口,一旦被拒之门外就有可能承担很大的损失,我是几年前就讲这个,一旦遭到了这样的调查,也应当沉着应战,第一,可以主张没有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比如说专利权的侵权,它的构成是一个非常技术性的问题,专利权的范围不是整个产品,而是他所主张的那些技术要素,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说这些技术要素没有完全体现在被控侵权的产品当中可能就不构成侵权,再有一个可以诉对方的专利权无效,尤其是在专利权的情形之下可以诉他的专利权无效,当然最后还可以支付相应的费用,选择最小的损失,就是让你的产品继续经营下去。不必着急撤退,也不必不计成本,因为台湾在早期的时候大概也是这种情形,一旦别人说侵犯知识产权,然后就把那个货物全都拉回来,这个可能还是不太了解相应的情况。其实比如说诉对方没有构成侵权,诉对方权利无效,实在不行支付一点儿适当的许可费用,等等,当然也包括不计较成本,因为浙江有一个东胜集团就涉及到大概是触电的插座,最后诉对方侵权,在那里打官司,那个老总讲要不计成本,要打到倾家荡产也要打下去,包括说被比如说我们国家争点光,什么等等之类的,我觉得好像这样的一些说法,我个人不太赞同,我觉得我们企业就是企业,你是一个市场主体,你应该以市场主体的理性去分析这样的事情,要不要一直打到底,要不要倾家荡产,还是说适当的时候和解,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但是最后据我所知,他还是在美国打官司打到底,确实对方的专利权也宣告无效,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事例。

再往下说还有一个所谓海外维权的问题,这个案子也是被称为维权成功的典型事例,但是我个人不太理解他有什么权,是维权还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说维权,你比如说像我们前面讲的王致和在德国,它有一个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这个可以叫做维权,但是像打对方的专利权无效,我觉得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是第二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它有这么一些顺序,必须阻止假冒商标商品和盗版商品的进口,这是各个成员国都要做的,也可以阻止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也可以,还可以不仅涉及进口,还涉及出口。具体的就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必要的保证金,而且在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商业秘密的产品的时候,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反申请,也提供保证金,然后就可以放行,这个就是涉及到比如说10个工作日之内提起诉讼,否则就放弃,如果误扣要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涉及到海关这方面,美国关税法337条款也是针对进口产品当中侵犯美国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可以提起诉讼。这个里边所说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注册商标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之类都不包括在内,如果权利人认为进口商品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可以向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禁止相关的产品进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申请以后进行调查,这是一个美国的大体情形,这个调查之后要是当事人不服,还可以上诉到美国的法院。

在欧盟方面,欧盟比较特殊,因为它形成了一个一体化的市场,所以说它是有一个欧盟的海关条例来管进出口。相关的规定应该说大体一致,但是也有一些特点,它是既管进口又管出口,但是不管转口,原来有一种认为,包括欧盟海关的人自己也认为,说他们还管转口,如果说产品当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也可以管,但是后来在2006年的时候欧盟法院有一个判例明确判定,不管转口,所以说它既管进口又管出口,美国是只管进口不管出口。

我们国家1995年7月有一个知识产权海关条例,然后2003年又做了修订,其中所涉及的是注册商标著作权与相关权,专利权,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这些东西都不在之内,也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包括一些备案,但是海关依据备案法可以主动通知权利人,请权利人来处理。

关于中国的海关保护条例,从1995年制定到2003年修订,包括到现在都在争论一个问题,我们有没有必要管出口?因为按照协议必须管进口,按照美国的海关条例只管进口,当然欧盟是进口和出口都管,那么我们也是出口和进口都管,这个东西有没有必要,学术界也有很多的看法。但是我想这个东西可能还是一个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第一,我们把这个水准已经定得比较高了,这个东西要是降下来大概比较困难,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个国家基本上有一个惯例,这个水准只可以再往上提,很难往下降;第二,现在在我们海关查扣的所谓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当中,95%以上查扣的都是出口,所以说我想这个东西还是应该有一个比较理性的认识。作为权利人要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实际上是有很多的环节。

我想就这个题目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李明德主任,谢谢。下面有请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张长兴老师发言,有请张老师。

张长兴:大家下午好。我发言的题目是做好专利服务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我们知道现代的专利体系构架主要为三部分构成,第一个就是专利权的生产单位、企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等;第二就是中介服务单位,就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服务机构;第三是国家公权力这块,是专利权的行政批准、无效以及纠纷的处理和法律救济单位。

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以及专利代理机构都是为专利权的高质量生产服务的,所以做好专利代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就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我们要做好这项工作又必须要研究专利保护的国际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国际保护发展趋势是什么呢?我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专利联盟的形式执行专利保护的先行战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计算机、通讯、生物工程、微型技术以及新能源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当中取得领先的地位,他们不惜花高额的专利申请费用,在具有潜在的市场的国家申请专利,抢占地盘,划地为牢,选择时机选择地域联盟,迫使竞争对手屈服。

第二个方面,扩大专利制度的保护范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改变了计算机软件被排除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传统做法,日本、美国都修改了专利审查基准,明确对软件保护的审查原则,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水平。

第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变化,以及保护期限的延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制药业越来越依赖专利制度对其产品的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对此十分重视。一种新药的投资往往以十亿美元计,时间往往长达10年左右,但是药品的仿制是比较容易的,所以专利保护的不力往往给开发者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求延长药品的专利保护期限,并且要求提高药品的强制许可条件。这也是我们一个趋势。

第四个方面,强化专利侵权的惩罚。这是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成员国可以规定刑事程序和处罚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情况,尤其是故意侵权,并且具有商业规模的情况,这就意味着故意侵犯专利权,并且具有商业规模的情况下有可能被指控刑事犯罪而送上法庭;第二,建立因侵犯专利权的问题产生的争端的解决机制,也就是说争端的双方已经不再可能是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而是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所在的两国政府。

第五个方面,普遍原则代替属地原则。属地原则是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一项普遍原则,但是随着国际贸易与法规的整合,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有观点认为属地原则已构成了贸易障碍,应当以普遍原则予以取代。

第六,专利审查的国际化。专利审查的国际化又称世界专利,是打破传统专利制度所规定的地域性限制,由若干国家负责专利的审查与授权,其他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的专利审批制度,这实际上是在推行专利权交易计划。为了推动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最终实现这个世界专利,美国、日本以及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了一些重要的举措,开通了专利审批的高速公路。这种可能性并非耸人听闻,在本世纪初知识产权局对这个做了很深入的讨论。

第七,民间的整合努力。政府间的整合旷日持久,所以促进了民间整合的发展,特别是商务电子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如此,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自律规范,二,授权契约,三,争端处理,必然会对政府间的国际谈判产生影响。

第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蔚然成风,一些发达国家都已经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包括美国、英国,特别是日本还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原则,当然我们国家现在也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上述的国际发展趋势对我们国家产生什么影响,我们国家专利保护面临的现状是什么,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方面,尽管国民专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总体水平与国家发展的需求相距甚远。

第二个方面,近期专利申请量虽然大力增加,但是高科技特别是核心专利缺乏,这个图是2001年高新技术领域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所占的百分比,大家看优劣的事实一目了然,大型技术,核心专利技术少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第三个方面,跨国公司的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布局基本完成,对国内企业的专利战进入高发期。耳熟能详的,6C联盟和3C联盟发动的专利战,已由我国国内DVD生产厂家交纳专利费而告一段落,外国厂商还对中国的电视机、优盘、光盘、数码相机生产商提出了征收专利使用费的要求。所以总体上看,对中国企业发动专利战的外国企业将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第四个方面,我国的企业对专利战的繁多的类型和复杂的程度,心理准备不充分。这些专利战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产品独占型,第二,放水养鱼型,第三,杀鸡儆猴型,第四,塑造先例型,第五,经营独占型,第六,各个击破型,第七,订单剥削型。

第五个方面,海外专利申请数量不能适应子昂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应当说我国海外专利的申请量虽然逐年增加,但整体上还不能适应自我发展和竞争的需要。

第六个方面,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增加。尽管在中国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海外的诉讼不足5%,但是涉案的标的之大和影响的程度是不能忽视的,特别是中国已经连续五年成为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内容已经涉及技术信息、生物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涉及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面临着国际发展的趋势和我们专利保护的现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应该要做好专利服务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现阶段,除了很少的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企业尚没有条件建设自己的知识产权团队,所以在知识产权的博弈当中专利代理机构完成一般性服务工作的同时,应当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当前和长远两个方面,帮助我国企业全面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突出重围,走向世界。具体可以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方面,从当前来讲要加强专利的应急跟预警工作,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企业专利的应急与预警,主要是解决企业当前所遇到的紧迫问题,对具体的产品企业行业提供个性化的、动态的、避免危机的服务。例如第一,普及企业专利基本知识,按照企业领导中层干部以及一般群众的纵向组织层面,以及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以及推广销售等横向不同的领域的实际需要,来普及专利应急与预警的基本知识。

第二,企业产品的开发,避免专利侵权。这里头有如下几个方面可以做:首先是了解专利布局,做到知彼知己,根据实际需要利用现有的情报资源进行专利技术、技术跟踪、信息跟踪以及侵权防御等不同形式的检索,做到知己知彼,避免进入雷区。

第二,可以利用失效专利,在自由的海洋当中寻求自身的发展,形成自身优势。

第三,可以根据产品的应用地域确定对策。

第四,专利产品的改进,对专利产品进行改进之后,申请专利,力争交叉权的专利许可。

第五,专利技术方案当中技术特征的回避,回避专利技术方案当中的某些技术特征,达到规避专利侵权的目的。

第三个方面是突发专利纠纷的应对。首先要树立信心,积极应诉,克服畏惧心理,勇于面对出口产品,海外遭受侵权诉讼研究所在国最新侵权诉讼的判例和举证技巧,制定正确的诉讼策略,争取胜利。

第二,在国内开展有针对海外侵权诉讼的诉讼,面对出口产品遭遇的侵权诉讼,可以针对相关外国企业提出在中国侵犯专利权的诉讼,迫使其撤销海外的专利侵权诉讼。

第三,先用权的争辩,专利法规定在先使用不构成专利权侵权。

第四,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五,声东击西,威慑警告,协助专利甄别主要竞争对手,采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措施,预先警告主要的竞争对手,让他们善待国内企业,在缺乏专利筹码的情况下这是制衡国外企业的重要资源,台湾企业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第六,积极沟通,庭外和解,外国诉讼费用昂贵,统计表明,很多诉讼均能达成和解,所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沟通,争取无条件或者是优惠条件庭外和解。

第七,通过谈判,探索合作。利益的竞争转换为利益的合作,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

第八,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争取强制许可,如果专利权人的诉讼行为是限制竞争的手段,则可争取强制许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九,当机立断,退出竞争。

第二个方面,开展专利基础工作建设,为企业专利战略的谋划和实施,提供长期的高质量的服务。如果说专利应急和预警是解决企业的生存需求,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那么扎实开展专利基础工作,帮助企业正确谋划专利战略,并且顺利组织实施,以便企业全面技术创新以及核心竞争力迅速提升,就是专利代理机构的长期工作。这些工作可以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第一个方面,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要协助企业转变观念,认识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逆转,消极回避只能错失机会,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过程当中建立企业自身的优势,在国际利益分配当中顽强地拼搏,争取我国企业在世界格局中的利益最大化。转变认识的主要一个标志,就是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在你的销售总额当中要有一些比例,这些比例在这里头我没有把它列出来,比例应该是相当大的。

第二,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探索竞争优势取得的条件和方式,不同的企业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点、优势和劣势,所以企业取得竞争优势,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是有共同的规律可以遵循。代理机构可以发挥专业优势,与企业一起探索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全面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发展模式。

第三,企业专利工作的管理。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专利工作管理体系,主要工作包括:第一,促进高质量专利的产生;第二,围绕企业经营活动效益最大化的总目标,促进取得专利权,进行商业化的应用和管理;第三,以最低成本获得他人的专利权;第四,竞争对手挑战的应对和专利纠纷的解决;第五,成立适应上述工作要求的专利管理部门,该部门应当由企业高层直接领导。

第四,企业专利人才的培养。专利管理部门应当能够处理企业遇到的所有与专利相关的问题,而这些处理通常是决定性的和终极性的,处理不好会对企业的经营战略造成致命的损害。所以,这个部门的每一个成员应当能同专业人士一样处理和决定相关的专利问题,所以他的能力应当包括法律能力、专利技术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协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这是企业专利人才培养的目标。

第五,企业专业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制定的目的是企业要在经营当中激发创新,发展壮大,创造效益。企业专利战略涉及到各个方面,首先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这个战略是通过企业创新能力的核查,判断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检索基础发展的现状,根据宏观环境和行业竞争的态势决定企业的机会与风险,并在上述诸问题综合判断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的有关技术创新方面的总体谋划。

第二个,几方战略的应用战略,这个战略是企业利用专利法提供的法律保护,垄断市场以及专利权转让,以便获取最大经营利益的总体谋划,例如行业的标准化等等,在这一方面例子很多,时间的关系不再一一列举了。

第三,他方专业应对的战略,这个战略是企业如何对待他人的专利,防范他人对自己的封锁与限制,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的总体谋划。

第四,还有其他的战略,不再一一介绍了。

下边再介绍一下企业专利战略的条件,首先要有完备的专利情报、技术情报和市场情报的资料库;第二,还要有科学的分析方法。专利战略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企业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误区是:一,专利战略所追求的产品一定是高新技术及产品,这是一个误区;误区之二,有专利的企业才需要企业专利战略,这肯定也是片面的;误区之三,专利战略研究可以代替专利生产规划,这肯定是不对的;误区之四,企业专利战略所述的敌我力量的对比,是资本、资源、生产能力的对比,这也是片面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弱小的企业就不可能再发展了。

第六个方面,可以做的工作是关于专利联盟,我国同行业企业分别取得大量的专利之后,可以组成专利联盟,用联盟的专利覆盖大量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共同抵抗外国的竞争对手,也可以选择海外中小企业组成专利联盟,对待海外主要竞争对手,争取竞争优势。

第七,就是专利链条的部署,这对企业要求是相当高了。开发上游专利的同时,积极开发下游专利,形成强大的专利群,有计划、有目的地向海外部署。

我结束语是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从而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如前言所述,在这个过程中代理机构应当能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但是代理机构的能力距离完成上述的使命还有距离。因此,代理机构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企业一起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老师,张老师您稍等,感谢张老师对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涉及的国际问题做出的分析。大家现在有专利保护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张老师提问,请举手示意。

提问:张老师您好,我是第一财经日报社记者杨勇,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在之前的几位专家演讲过程当中都提到了在各个层次,包括企业的、行业的还有国家的,三种层次上特别强调了知识产权,还有专利意识的培养和强化,但是这个意识的提高略微显得有些理论化,我想再细致地了解一下这个专利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具体都有哪些相关的途径和方法?谢谢您。

张长兴:刚才你说专利意识的提高,刚才几位发言都是理论化的,首先第一,任何实践行动都必须理论先行,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光有理论,没有把它转换为实际的效果,这个理论也是没有起到它实际应有的价值。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关键在于你是不是真正意识到了这个知识产权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是不是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个本身我以为是这样的。当每个人都认为这个东西跟自己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时候,他自然就会有危机意识,不管是国家层面的、行业层面的、还是企业层面的,以及个人层面的。所以这个危机意识,意识到这样一个局面是我们政府、行业企业机构以及我们专利代理机构,企业和每个人都要认识到的,这个认识如果你要是真在自己的个人利益没有切身体会的时候,它往往这个认识不是很深刻。你比方说我前一段时间曾经到过一个企业,就感觉这个企业心态非常的浮躁,就想着天上掉馅饼,想有捷径可以走,结果实际上往往不是这样的。

所以在这个方面的建立,除了这些方面,我们媒体也有很重要的责任,因为媒体它可以使我们所有的人通过你们的介绍,能够知道目前的这个情况,所以应该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它是一个全方位的行为,所以要把这些工作做好了之后,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自然会得到提高。当然,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因为我也到过发达的欧洲国家,他们也在说我们也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尽管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行之有效地执行了200多年,谢谢。

提问:我想请问一下张老师,您说的专利联盟,我想问一下现在有没有现实的例子?

张长兴:我只有国外对国内的,我现在其没有国内对国外的,专利联盟的6C、3C,这都是专利联盟,所谓的专利联盟就是说当在控诉你,就是警告你侵权的时候它不是一个专利一个专利来告你是不是侵犯我的专利权,而是一下子给你成百上千的专利,告诉你,你的企业的发展,你的技术的发展一定是利用了我们的专利,所以这叫专利联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研究这个发展趋势。

提问:我们政府或者是一些协会,保护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会有这种义务进行这种项目吗?

张长兴:很遗憾,我已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退休了,你这个问题应该问国家知识产权的现职领导,但是据我所知,在国家层面上对这个问题相当重视,也会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例如我们今天第一个发言的李司长,他就谈到了这方面的问题,谢谢。

提问:张老师,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作为知识产权行业,知识产权代理这个行业怎么在发展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上做更多的工作,使得各个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能够提升的更快?

张长兴:我很理解你的心理,但是像这样的一个问题由我一个人来回答可能能力是有限的,但是这个企业一定要认识发展过程当中它的规律是什么,我们在搞专利代理的过程当中,刚才诸如我在发言当中所说,依我所见,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包括高端代理,我们跟企业接触当中有这方面的例子,比如说工作搞的好的,像华为,像海尔等等,可以把这些例子给他们讲,当然了,这个讲不能是形式的,不能是教条的,不能是僵化的,这就跟我们做政治思想工作一样,不能是教条的,不能是形式的,不能是僵化的,因为有些东西它是不分国界的,例如英雄主义跟爱国主义,不仅美国有,中国也有,所以就看我们是怎么样开展工作,当然这跟我们国家整体的生产力的发展也是密切相关的。谢谢。

提问:我是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问张先生两个具体问题,一个是失效专利数据库的大概情况,和我们如何利用,第二个,我声明一下专利和技术标准的关系,因为现在在技术标准界有一个说法,讲的是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如何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

张长兴:关于头一个,失效专利,我知道前些年有人在做这方面工作,就是失效专利的光盘有人在争议这方面的工作,这是我所知道的情况。第二,就是专利和标准,专利层面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行业的标准是更加重要,行业的标准,话语权,主导权,一般情况来讲是掌握在具有雄厚技术资源能力的这些企业当中,而这些企业由他们来指导制定这个标准,这个标准一定就是涵盖他们的专利技术。因此,我个人认为,这个专利标准要比单个的专利厉害的多,因为行业标准,如果你不能够达到这个行业标准,你就不能够入门,你就不能够进行生产,一旦你要入门,一旦你要生产,要能够达到我这个技术标准,你必然就侵犯我的专利,我这个标准后边有成百上千的专利在后边等。所以这确确实实是一个问题。

据我所知道的知识也只能回答到这个层面,更高的我也需要不断地学习,谢谢。

提问:我觉得张老师刚才谈到关于失效数据库,实际上应该考虑用在哪个行业,竞争对手是哪些,实际上失效数据库跟专利有效数据库是没有区别的,比如说做球鞋这个行业,你应该找这个球鞋在全球的厂商,或者主要的厂商,比如说你设计在中国的情况下,你要看他在中国设计多少专利,这个一般要通过建数据库的方式,检索方式,用关键字,然后企业名称,这种技术现在是有的,我们都帮有些企业做过这个。

提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我没有进去,但是我从报道上看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了失效专利数据库,数目是4970万件。

张长兴:好像没有那么多,我们国家去年一年,三项专利是70万件。

提问:是全世界。

提问:但是我觉得那个没有什么用,你要用的时候一定要找你的对手是谁。标准这方面我觉得,我个人认为可能我们的企业或者我们产业界谈的时候,有点过于把它太神圣化,实际上标准很重要的一点,你如果不市场化这个标准没有用,谁都可以做标准,你市场不接受你,像美国高通就不生产这个产品,我说我们现在中国做TD,你们现在怎么样,他说TD的很多重要专利都是我们的。实际上在于你对一个行业一个产业预先的预测,他说我们根本不用担心。另外美国有一个公司,是微软的CFO和英特尔CTO两个下来,他们做的事情全都是在美国每年申请差不多四千多个专利,在中国也开始做,跟所有大学签合约,他就预测在某几个技术行业里面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技术发展趋势,他就找这些大学教授,或者研究生来做研究,只要是你以后走到这一步了,我就有专利在这儿等着,如果他这个专利一旦市场化的话,进入标准是很自然的,根本绕不过去。所以你一定要用他的,所以这个有时候很难说你人为造一个标准出来,我觉得其实不是那样的。

提问:刚才这位先生提出的问题,我觉得他考虑的方向是挺好的,就是说过期专利的使用价值,但是我要补充一点,我觉得其实作为制药业来讲,最有价值的不是失效专利,而是即将过期的,而这个东西是不在您刚才那个概念范围内的,是现在还没过期,但是在一、两年之内要过期的,这些才是最黄金所在。所以它这个又不在你的光盘里,又不在你涵盖的里边,就是即将过期,但是还没有过期的,才是最有含金量的。

提问:我现在看到一些问题,是地方政府压自己的企业,投降于外国即将失效的专利作为合资资本进入中国市场。

余刚:新的专利法也给开了口子,以前像医药专利过期以前是不能做临床实验的,现在已经开了,实际上这个时候你做实验是不违反专利法要求的,实际上中国政府在这方面还是对中国的企业做了很多很好的帮助。

主持人:感谢张老师,感谢各位踊跃的提问,我们现在茶歇十分钟,茶歇过后还有精彩的发言,还有半小时互动讨论的阶段,到时候有问题的话我们还可以再做交流。

(茶歇)

主持人:由于张楚理事长有紧急事务,无法亲自演讲,现在我们请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秘书长谭华林先生代为宣读讲稿,有请谭先生。

谭华林:各位下午好,张楚教授因为临时有公务活动,委托我为大会做以致辞,张教授演讲的题目是师夷长技以制夷。应该说在当前的中国环境下,我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在全球化的时代竞争空前的激烈,也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在这个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在16大党的报告里边提出来,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了17大的时候我们明确提出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当说它不仅仅是一个词汇的转变,更加使我们关注到了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整个这个层面。

我们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有了科学不等于就有了技术,有了技术不等于就有了产品,有了产品也不等于有了市场,有了市场也不等于有了效益,我们看到从科学技术,到市场,到产品,到效益,这其中有很多的路要走,而这个路就是由我们知识产权制度加以保护的。所以在这里我们今天召开这样一个研讨会,是十分具有重要和现实意义的。

面对这样一个严峻的形势,我们的企业要走出去,目前我们企业涉外专利纠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是规模越来越大,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所要的专利费、赔偿费越来越多;第二,范围越来越高,从打火机、拉链等传统产业到生物制药、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越来越多;第三,越来越频繁,涉及到337调查,中国的大陆企业也越来越多,这个在前面的专家介绍中也多次提到;第四,手段越来越隐蔽,专利往往隐藏在标准和技术壁垒之后发挥作用;第五,外国企业往往结成利益联盟,对中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专利诉讼,对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甚至对某些企业的经济安全直接构成了威胁。这一点上国家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对此也是十分关心的,在2006年特别委托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做了一个有关专利联盟的课题,这个课题里边我们发现,实际上6C和3C他们在中国进行DVD的收费事件中,实际上存在着所谓专利权滥用的问题。当时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还没有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就此也提出一些建议,这些建议我们在后边的幻灯片里还会看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蓬勃发展,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时代,实际上是一个信息封建主义,你不把信息这种产品保护的对象产权化,在外贸结构不断优化,使中国的对外出口市场目标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合作与互补不可逆转的变成了竞争与对手。知识产权的本质实际上它是一项财产权,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竞争的手段和工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知识产权的发展实际上它有的时候不是一种理性,不是一种理性的方式发展,它往往同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直接相关,它是竞争中产生的。中国企业遭遇海外的专利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个,中国企业海外扩张的步伐加快,这种全球化的速度,但是在国际市场竞争的险恶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

第二,中国企业盲目的拓展海外市场,在海外专利部署相对落后,今天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已经很高,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专利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战经验方面,可以做出来一个结论,还是比较弱的。

第三,海外的跨国企业对专利部署十分成熟,充分的来控制市场,积累了成熟的专业商业策略和诉讼经验,并全面的部署完成其专利地雷阵,只待时机成熟便向我们企业发起进攻。

从国内来看,我们也不能忽视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个,意识上的差距,这种意识上的差距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们相信会逐渐增强,并且企业也已经越来越多的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第二,能力上的差距,这是一个现实的情况,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措施不到位,导致企业的核心技术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匮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知识产权这四个核心的价值过程,包括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每一个方面都非常的重要。我们看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明确提出,要从知识产权文化角度来普及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和认识,这是很重要的。

第三,数量上的差距,据统计在专利数量和质量上,我国的企业与国际的跨国公司之间差距还是很大的,普及率上的差距,我们的企业很多企业没有专利技术,在中关村大约有两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可是只有近一千家公司有自己的专利技术,我们有一大批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但是这样的企业目前占的比例还比较低,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

中国企业涉外专利纠纷的应对策略,我们要关注这样两个市场,一个是国外市场,一个是国内市场,我们发现在国外市场像外国企业,尤其美国企业经常挥舞三根大棒,这三根大棒在前面专家演讲中也不断提到,一个是用不正当竞争进行反倾销,第二个,用ITC的专利337条款,第三个,用专利侵权诉讼。针对这两个市场上的涉外专利纠纷,我们将分别从企业行业以及政府层面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企业层面来看,急需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也构成了今天的主题,就是叫做师夷长技以制夷。在行业层面要调整行业的定位、转变、职能,行业组织在指导企业应诉,我们看到国内很多这方面行业协会确实做得还是很好的。行业协会的定位改革行业的职能,以便今后具体承担指导、组织、遭遇纠纷的国内企业有理的指控,并尽可能提供人力财力技术上的支持。从国家层面来看,我们已经制定了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这个战略里边很明显包括了专利战略,并且国家知识产权的主管部门也正在制定很大的实施专利战略的计划。专利制度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历史要比在发展中国家长的多,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要对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一个绩效方面的评估,特别是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这两种保护途径上,如何来对他们的绩效进行一个很有效的评估,是当前需要完成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这个课题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目前正在着手开展的一项项目研究工作。

从国家整体的专利战略上,包括了专利的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一个是要创造环境,鼓励企业去创造专利,建立二级的专利体系,建立专利的预警机制,积极应对发达国家专利的侵略,做到搅外,也要安内。张楚教授在2007年8月18日,曾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针对辉瑞公司的一项降血脂的发明专利的无效请求,目前案子还在进行当中,并且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也面向企业提供各种知识产权的公益服务,目前也在着手针对一项外国商业银行的商业方法专利的无效请求当中,还包括一些跨国公司问题商标的申请,在这些上我们做了一些很有意义的公益诉讼的活动,也希望这项活动能够在点上为我们国家的整个专利行业,整个企业,专利战略做出有力的工作,在面上也希望能够带动起越来越多的非盈利性机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到这项服务当中。

鉴于当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带有浓重的倾向,我国企业目前相对处于科学技术低谷和知识产权的弱势,更容易遭受知识产权列强的知识产权滥用乃至垄断,我们国家应当积极鼓励此类公益诉讼,积极清理外国跨国公司在国内的专利垄断,应当说只有那些经历了无效申请,经历了诉讼过程的专利,才是最有意义的专利,我们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做的这项工作确实很有意义,也希望得到在座各位的支持,谢谢大家。

主持人:大家可以稍等,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向谭先生提问。

提问:你好,我想问一下您刚才说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在做一些公益方面的,就是知识产权公益方面的诉讼,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一些例子吗?有没有成功的例子?

谭华林:这项工作是在近一、两年开展的,目前几项工作都在进展当中,一个是我们曾经因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依托在还有一个机构的支持,比如说中关村的一家企业和美国一家软件公司之间,有关于智库方面的一个应该说软件侵权的诉讼,我们也为他们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服务,应该说对于当事人在无效的这样一个行政诉讼过程当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还有刚才我们说,张楚本人提出的针对辉瑞公司的这项专利无效,药品专利的无效案,这件我们还是很有信心把它集中的几个权利要求打下去的,应该说对于企业来说还是较有意义的,还有很多工作在进行当中。谢谢。

主持人:谢谢谭先生。下面有请康信公司高级顾问,原国家商评委副主任杨叶老师演讲,有请杨女士。

杨叶:我的发言题目是中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问题的分析。就今天的会议题目而言,我想中国的知名商标在海外抢注的问题,是当前知识产权在海外保护我国企业利益的,大家最关注,而且听到最多,而且这个时期延续时间最长的一个问题。而在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纲要发布之际,由知识产权的代理机构和新闻单位,特别是政府和行业协会,还有一些法律研究机构和教学机构,大家一起来研究这个问题,我想是把知识产权战略落到实处,也同时实际上这个行动也是刚才张长兴老师在讲演的时候,有关的新闻媒体提的,就是说作为我们国家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应当怎样提高,知识产权的中介机构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我想今天的会议就是一个很好的实际的回答。

关于我的发言,我想从这个角度来讲,我把我们国家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按照从改革开放以来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和2001年以后,我国加入WTO以后这三个阶段,在商标被抢注的问题上由为数不多到屡见不鲜,到接连不断,而且下一步可能还有更加愈演愈烈的形势,它的发生的原因,既查外因,也找一点内因,然后提出一些建议。

我的发言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讲讲自己这个方面的感受,第二个方面,就是从以史为鉴和审视当下的角度对当前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第三个部分,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关于我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问题是由来以久了,特别是近些年来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而且现在在海外的我们中国企业在海外已经成功开拓了,或者是尚有一些潜力的市场发生抢注的问题越来越多。不仅使这些企业遭受了损失,而且他们的财产和商誉,还有未来的市场发展都面临着严重的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商标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不仅是商标权人应当重视的,而且各有关方面都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因为商品和服务在市场上流动,很重要的是通过商标在实现的,因为商标就是一个很重要的载体,商誉有多少,这个商标完全都能够承载,对于这个问题刚才特别高兴的是听到了我们国家商务部条法司司长讲到一个问题,恰恰是我在建议当中提到的,就是说国家要重视。刚才特别是张楚教授讲的那个,师夷长技以制夷,实际上我在国家工商局工作了30.5年,我感到许多的外国人经常向我们叫板,讲他们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包括商标保护问题,现在该是我们在国际上为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企业的商标利益叫板的时候了。而刚才李司长讲的我觉得恰恰我们的政府确实有这方面的重视,并且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应该保护企业在海外的利益,通过政府多边的、双边的活动,同时还有就是我们国家的企业界,各个方面组织起来了,今天在座的各位,我想对于这个研讨会将来会变成实际行动的。

关于情况分析,从以史为鉴的角度,我想把在本世纪之前的那20年分析一下,有许多非常生动的例子,由于这次会议有很多精彩的发言,我想我就点到为止,而且在这些例子的问题上,我们过去包括新闻界有很多的误读,我们应该正视历史,要以史为鉴,应该真正的还历史本来面目,这样才能够照见自己,也才能够对将来的发展能够正确地做出决策。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们中国在海外的商标被抢注情况应该说是为数不多的,特别是地区是比较集中的,而且这些商标的被抢注,大部分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比方说在六、七十年代在印尼就有二百多件中国的知名商标被抢注,或者是无法续载,大家也知道那个时期印尼发生了排华,所以中国的一些涉外机构在海外,在那个地方维系和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是比较困难的;还有就是在泰国,在泰国中国的一些商品进去要通过转口,所以在泰国的有些商标权益也难以主张,后来通过了有关方面的密切合作,特别是中国的一些有关单位,包括当时的外贸公司,还有一些中国的政府机构,使得一部分商标权得以收回,被抢注的情况得以制止。这样的情况里头就有特别典型的两个案例,一个就是胡蝶牌缝纫机商标权,在印尼予以收回。

这个案件是通过什么呢?是坚决的向印尼政府主张我国的缝纫机的胡蝶牌商标是驰名商标,不仅在中国是驰名商标,而且在印度尼西亚它的销售量,它的销售历史来说是驰名商标,并且当时的中国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为这个企业在中国是驰名商标出具了有关的文件,在印尼这个案子打赢了。那驰名商标的概念在当时来说,我觉得现在我们也值得来回忆这个驰名商标在历史上我们做的这件事情的成功之处,按照法律在国外进行驰名商标的诉讼和驰名商标是依照该国法律,同时也要依照有关的国家加入的国际条约来解决的。现在驰名商标的问题很多人是热衷于驰名商标的评比,热衷于驰名商标的广告,却忽略了驰名商标在海外注册的商标权益的主张。

还有就是关于地球派出所,这是在泰国的一个案例,因为地球派出所早先在出口泰国的时候,由于当时的泰国政府的情况下,有关商标出口要经过转口贸易,而我们国家在历史上是同一商标存在着两本账,也就是外贸公司注册商标,同时国内企业也注册这个商标,那这个产品销往泰国的时候,它的标注的是生产企业的名称,在泰国市场却是由泰国当地的华人或者有关的泰商经销这个商品,而后来当中国和泰国的关系,商贸关系和其他的政治关系很好的时候,要解决这个商标的时候,泰国的有关方面就提出了,你到这儿来主张的是外贸公司,可是商品上标注的是生产企业,这个问题到底谁在泰国主张权利?因为泰国的商标法律是使用在先注册,那个时候后来又不得已,从中国官方的有关商标权人所在地的政府的有关官员出国,然后上泰国的法庭讲明中国的商标在历史上的两本账的情况,后来在这个问题上泰国的法庭就考虑尊重中国的这个商标使用的历史和实际情况,按照商标的使用在先原则,然后使得这个地球派出所回到了中国的有关商标权人手里。

这些事情在我国的商标史上,在海外的商标权益的主张和收回上成为了佳话,这些都给予了我们很好的经验。对这些问题怎样看待它呢?应该看到在那个十年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由于我国的知名商标比较少,商品出货量比较少,所以在海外抢注的情况也就必然并不多。而且由于外贸经营权当时还尚未放开,而当时的老的外贸公司应该肯定,他们经过多少年的外贸工作积累的经验,他们在国外的商标权益收回上他们是有相当的经验的,但是由于在当时缺乏相应的工作机构和高水平的商标中介代理机构和人员,所以在这方面也有一些不利的情况,因为很多事情民事权力,这是商标的属性,由一个国家政府向另一个地方做的时候,这个方面从国际上来说,从性质上来说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在那个时期确实由于这样也使得一些商标权利不能很好的及时收回。

另外像刚才举的那两个例子也充分说明,在解决海外的知名商标被抢注的问题的时候,通过正确的使用该过法律,和我国与之共同加入的国际条约,是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的。所以有时候在那儿叫喊,不如实际行动起来。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又怎么样呢?我国的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这个区域已经蔓延到了日本、美国等地,因为那个时期我们的商品出口主要向这些地方出口的量比较大,发生了著名的同仁堂、狗不理这样的服务商标,还有像青岛啤酒商标在美国抢注的事件。虽然其中大部分商标权几经周折先后被收回,但是为此付出的时间、金钱和遭受的市场损失是令人痛心的。这些商标因为那时候我在国家工商局,正好工作的那个业务跟这些商标案子密切相关,所以这几件商标案子它的原委,它的实际情况是知晓的。

比方说青岛啤酒商标,实际上是当时一个美国叫西部环球公司的一个企业,它在美国注册了青岛啤酒这个商标,是搞在工艺品牌设计上,但是青岛啤酒商标实际上是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本着以大局为重,把美国的青岛商标是用了一个很低的,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给了青岛啤酒厂,青岛啤酒厂实际上是具有青岛啤酒商标的。而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商标局做的非常棒,因为当时这个诉讼在美国发生的时候,星期一就要开庭,而中国那个时候是每周休息一天,美国是休息两天,美国律师就说星期五,他就要求得到有关的青岛啤酒在中国商标知名度的情况,特别要中国官方有这方面的证明文件,然后中国的商标局仅用了三个小时,把有关拿的印章的那个同志,因为他家里有急事,把他叫回来,商标会经过开庭会讨论,做出了一个这是属于公知的,应该是属于中国的驰名商标,这个文件提交给美国,使美国的律师在下班前就拿到了这个商标的有关情况,在美国的诉讼取得了成功。而美国的西部环球公司又曾经打算在中国的山东某一地,定牌生产叫青岛啤酒的酒,后来由于商标局和有关方面合作,不允许他这样做,才制止了他用中国生产的产品,再进攻中国海外市场的情况。

所以这个商标案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当然在这方面也有一些教训,比方说同仁堂商标和狗不理商标,在这段时期我国的商品包括服务,因为中国曾经在八十年代中期就由北京市政府和日本方面商量,在日本银座开辟了6个北京地区著名的商标企业,包括服务商标,比方说全聚德、同仁堂,那在日本东京最繁华的市场上。在这段时期我国商标的知名度应该说提高的非常快,因此人怕出名猪怕壮,由于在这个阶段我国企业外贸经营权给予放开了,许多老字号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走向国际了,这些企业他们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但是却应该看到他们缺乏相应的国际商战经验。而且发生了多起的代理商和中国企业的商标权纠纷,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在商标运作方面过于依赖代理商,未能依法正确的处理双方关系,有的竟然是由于设计商标权的合同中,他的中文和外文文本不一致造成的,比方说唐龙商标,是中国中药里头非常有名的一个出口到海外的商标,那个商标的中文和英文文本竟然双方的理解是完全不一样的,商标权的归属在文本里头是完全不一样的,同时还有企业由于自身的机制或体制正在改革当中,疏于对海外商标维权,使他人趁虚而入,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实际上同仁堂商标在同仁堂和日本的西无百货店,是日本非常非常大的一个百货经销企业,在跟它合作的时候就是在银座办了同仁堂的药店,但是在商标的有关合同当中,双方中日文文本,按照各自的意思理解的有点差距,中国的同仁堂认为是我委托你来办这个事,他觉得还有一句话没说,就是商标权该归我,日本人认为你委托我办这个事,你没说商标权怎么归你,咱们通过什么手段,在什么时期归你,因为我在日本做了这么大的市场我也有相关的利益,咱俩怎么谈后续问题。但是日本方面希望赶快办理相应的商标手续,而同仁堂当时正忙着改制,所以一直拖到99年同仁堂商标才真正由同仁堂派出一个代表团,跟日方商量这个商标正式转回来。

当前又是怎样的呢?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是接连不断的,不仅数量骤然增加,而且遍及亚、欧、美、非、大洋洲,除了以往发生的代理商或个人抢注商标外,还出现了个别的国外大企业抢注我国知名商标的情况,如西门子公司抢注海信商标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在有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了专门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的企业或者个人,目前康信公司在为青岛啤酒公司等许多大企业做海外知识产权维护的监察,发现了一个叫邓营的人,他作为一个自然人,仅仅在2005年11月3日当天就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申请了17件具有很高知名度的中国商标,而这些商标多数为中国的大型骨干企业的驰名商标,包括了这些公司的主商标,咱们现在有一个数字,这些数字提供我本人认为是不可信的,可是我们中国真应该有人来做这些数字,就是我国究竟有多少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有两种情况,第一个情况,这是拍脑袋出来的,第二种情况,有些企业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咱海外被抢注了,他回家不说,他怕人家说他无能。

请看这几件商标,这是康信公司查出来的,你比方说CNPC,不开车的人也知道,这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常显著的,而且是达到几乎是私标性质的,它被邓营抢注了。还有,我国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司,它的这个水仙牌的商标也被抢注了,而漳州的这个企业有一项是在世界上惟一的,非常了不起的就是片仔黄这样的药,而这种药大家知道云南白药它的秘方是没有人知道的,片仔黄也是没人知道的,而水仙牌这个药是知名度非常高的,邓营注册的这个商标要把中国的企业的商标,你所有经营的主要类别全部都占尽了,而且这个不仅是商标权的问题,著作权怎么样。还有这个商标跟大家都密切相关,就是纺织品,中国的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纺织公司,这是我们国家纺织公司里相当棒的公司,它的商标邓营也照搬,搁到他的囊中,还有就是ZTE中兴商标,大家知道中兴公司它在最近,特别是抗震救灾的问题上它捐助了希望小学,我记得一次就捐助了五所,而且中兴公司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康信公司成立了专门的中兴知识产权保护的部,专门要为这样高科技的公司,为我们国家这样的骨干企业精心的服务。

在这里必须看到,随着欧共体商标和非洲商标等商标注册体系的出现,有些商标若在该体系中遭到一次抢注,其地域范围即相当广阔,所造成的危害也相当严重,刚才说到邓营那个人注册的商标是做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现在世界上有两个我们必须知晓的重要的知识产权注册机构,特别是知识产权注册在非洲的这个知识产权组织,它是辖管着16个国家,咱们知道欧共体商标,那是欧共体的领域都在这个商标机构可以一揽子取得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它是为16个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他统一管理着各国的商标事务,也就是说这16个国家他们当中自己不再建立商标注册和管理机构,而这些组织他实现一件商标申请,可以涵盖三个或三个以下的商品类别,而邓营这个人抢先申请的这17件商标,竟然包括着41个商品和服务,他贪心可谓大了,他占据了这些中国的大型企业的高知名度的商标通常使用的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的区域,其意图之恶劣不言而喻。

我国一些高水平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为维护我国的高知名度商标的权益,在积极的进行着服务和斗争,现在康信已经把上面所说的那些商标情况,这里不一一列出了,通知了有关企业,这些信息应当让商标权人知晓,并且能够希望促成他们尽早的采取恰当的法律措施。因为知识产权的时限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比如同仁堂商标,还有一些商标,就是在日本的横滨,被横滨的一个企业抢注,发现的时候还差21天到商标意义期的截止日,当时我通知了同仁堂,但是最后非常让人伤心的是由于这些信息转来转去,到他商标注册公告日,咱们的异议意见还没提出去,因为是八十年代,我想现在我国的企业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

在这个方面企业帮助在座的可能有其他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人不要只想自己本企业利益,必要的时候大家可以帮助兄弟公司,和兄弟公司一起合作,应该一切以大局为重,切实为维护我国企业海外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我国加入到WTO以后已经融入到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知名商标在海外被大量抢注,应该说这叫成长的烦恼,你不成长可能没这个烦恼,成长了必然要面对这个烦恼。经过这个阶段的历练,我国企业整体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一定会大有提高,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要找到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解决方法,尽快地渡过这个阶段,并且把所有的损失降到最低。

连续3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企业的科技水平、产品的质量、商标的知名度大幅度提高了,高知名度的商标迅速增多了,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大的上升了,因此就遭到了一些人,他们就得了红眼病了,所以想通过抢注商标来发不义之财,这个事是可以预见的。我国企业的产品和他的服务,随着商标知名度的提高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大大的提高了,有的国外企业他不愿意搞真正的市场竞争,公平的市场竞争,因此他为了垄断市场,所以实现排挤和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抢注我国知名商标,这种情况我们见到了,同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有的学者说得很幽默,但是很有哲理,就是别以为大户人家一定不偷别人的东西。

还有就是我国的情况,在有些情况跟代理商合作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个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应该是契约经济,大家要守约,应该很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我们应该要防范小人,同时也应该跟有诚信的代理商一起考虑大家共赢,不能不看到我国的有些企业在这段时期还残存着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在体制与机制的活力和知识产权的观念上面,尚不能很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往往只重视有形资产,就是今天在前面的发言当中有人谈到的成本问题,实际上成本问题说了半天还是他们认为知识产权部门是花钱的,而销售部门是挣钱的,所以对花钱的那个部分他卡紧了,他认为不要为知识产权花钱,舍不得花钱。实际上历史上我们古人教育我们,实际上有的时候花钱买的是市场,买的是信誉商誉的维持,就像历史上我们看到的那些例子一样,他对我们是有所教义的。

同时人才的培养,包括知识产权的中介结构,包括知识产权的司法和行政机构,特别是现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人才,这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是这样的几方面,首先一个,我们必须看到树欲静而风不止,还有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必须从深化我国企业的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入手,提高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运作能力,提升在海外的竞争力,同时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下,要提倡企业你只要想在海外发展,特别是你已经在海外发展了,就必须要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要有前瞻性的做好商标注册使用与维护工作,谁都应该明白,商标注册花的成本和为了维权在打很多的官司,后续上再去维权,那个不仅金钱差很多,而且风险那也是不可比拟的。第三个方面,要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组织我国的各个有关方面深入的进行相关国际公约,和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的研究,一些企业,特别是想当企业领袖的那样带头羊的企业,应该拿出一些钱来做行业的事情,在这方面国外许多的好企业他们是这样做的,因为他们这样不仅帮助了别人,也提高了自己的影响。在这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同时应该为这方面培养大量的人才,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各有关方面联合对企业的支持,我们的企业他们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他们是纳税人,他们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很重要的生命力,在这方面大家要支持这些企业。

对于出现商标抢注的多发地区,特别是发现经常抢注我国商标的人员或地区,一是要向有关方面发出警报,制止和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二是要将抢注商标者列入黑名单,将其公之于众,防止其进行更多的商业欺诈,三是组织力量,依靠相关的法律开展维权斗争。刚才我也作为一个参会者向商务部的条法司的李司长提出这个建议,我们实事求是的来讲,而且不要他抢注我们商标,再从中国去订购我们的商品,这都是我们应该避免的, 我们一定要坚决的把这个口子把住,而且对于重要的问题,像邓营这样的人,可能不光是一个企业在做,而且应该组织起来一揽子把它解决。

第五个方面,企业要与涉外的商标代理机构密切合作,因为毕竟是私权,要组成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发展与维权的战略联盟,做好诸如这样方面的事情,一个,要制定企业的海外商贸与品牌发展紧密结合的长远规划,同时要确保商标注册申请与参加国外展览会产生的优先权,以及与其他企业纠纷方面问题的应用,比方我跟李伟,我们商标部的主任经理,也跟他谈过,你在美国经过了查询,你在展览上再发生问题,而且经过查询确实没有查出问题来,那对方搞突然袭击的话,有时候在有的问题上可以作为抗辩理由,同时在海外我们不仅是不侵人家权,我们还有一个,你在从进入海外进行展览的那天起,你就享受六个月的优先权,绝对不要放弃,同时还要提前建立保障企业海外事业顺利发展的海外商标的注册的这样一个领域,保护自己,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监测网络,要有专门的机构帮你监测,同时及时发现和制止商标抢注,包括代理商抢注商标的问题,这个方面特别注意要留存证据,同时对对方要及时的在各种法律文书和合作当中,要声明各方的责权利。

还有,要坚决主张驰名商标的权利,在这方面我国的企业在有些企业在海外发展应该说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比如非洲16国,那恰恰是我们中国产品大量销售的地区,还有及时的收回我国企业在海外被抢注的商标,因为很多商标的程序如果放弃的话,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还有,要依法的取得应有的赔偿,该主张的权利一个也别放过。

最后希望通过深入的研究和实际的操作,通过各方面结成的同盟和不遗余力的做相关的工作,同时把知识产权和市场营销,和未来发展紧紧的结合起来,那相信一定会使我国企业在海外事业顺利的、健康的发展,而且使我国的企业在海外能够营造很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杨女士精彩的发言,大家有商标申请和保护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杨老师提问。

提问:杨老师,我有一个问题,就是说除了在海外有大企业的商标被抢注之外,其实实际上也有些中小企业的比较有特色的产品也被抢注过,但是对这样的企业他们的成本上,可能考虑保护商标的方面可能成本比较小,有没有咱们国家可以成立一些针对于中小企业,或者说民族特色的产品的商标保护的一个联盟,比如说他们可能很多家企业共同的付少量的费用,然后能够得到一个专业机构的帮助,现在我们这儿也有这样的一个机构来帮助这些中小企业来治理这方面的问题。

杨叶:关于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有一些例子,比方说原来中国的筷子出口到日本,还有中国过去的衣服夹,就是竹子那种夹子都很便宜,因为中国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这方面发展来说今后的发展趋势我觉得两个方面是发展的方面,一个方面,就是中国不要过度的强调一个企业一定要有一个商标,有时候有些人公开的讲,我们中国有800万个企业家,个体工商户什么,我们的商标怎么才有200多万,不够一个企业一个商标的。实际上现在的集体商标这种制度是有利于企业联合的,这方面应该说这些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在海外发展能够注册这样的商标,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试想一个企业因为市场经济它是一个很大的海洋一样,如果一个企业你的产品很少,在海外你不光是商标注册问题,恐怕你的广告,还有你的市场信誉都很难被提升到公共知晓的地步,所以说像这样的情况,建议我们的一些出口企业应该组织起来,应该有一个共同的质量和共同营销的这么一个水平,形成这样一个集体商标的营销方式。还有现在更值得关注的,就是我们中国有一些特色的产品,有时候在海外可能被抢注,比如说苏绣,可能在日本就有人说,他日本搞不清楚苏绣怎么回事,中国企业可能会想我在那一带,谁来打这个官司?怎么打这个官司?所以这样的东西将来有一批,可能有一些东西应该通过地理标记这样的保护,而且地理标记在商标法上也是有它相应的法律规定,而且国际上也有这方面的国际条约也来调整相应的关系,还有可能有些方面也需要,确实你讲的,比方说有一些比较大的企业,他能够担当这种行业的更多的奉献,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当然我们也期望我国的政府和有关方面,能向这些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援助,当然现在值得让人感触的是往往锦上添花的事情比较多,比方一个企业获得驰名商标以后会奖励他百万元,甚至还层层奖,我觉得大可不必,而对于雪中送炭的事情,大家可以呼吁呼吁有关方面多做一点。

罗正红:杨女士您好,我是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罗正红,您知不知道中华商标协会作为行业的组织来说,对它下面的这些会员公司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是不是也做了一些工作,知不知道这方面的一些信息?

杨叶:就中华商标协会的情况来说,中华商标协会在组织会员对海外的维权事宜方面,他们也在做一些工作,比方说几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他们派一些人参加关于商标法条约有关的民间作为观察员的这种活动,另外在组织会员到一些国家访问的时候,会员通过跟国外的政府提供一些商标交流的时候,反映一些会员情况,我想这方面我得到了一些情况还不够详实。但是无疑,如果一个民间协会他要想具有更多的生命力,而且有更好的存在价值,不外乎应该更好的维护会员,而传达官方意思的作用应该不是它最主要的方面。

提问:杨老师您好,我是问一个关于国内商标的问题,盾安是一个大上市公司,它成立于1989年,九十年代初,它每年为国家纳税一个亿,这么一个大的集团企业,去年初评选了中国名牌,今年三月份评上了中国驰名商标,我们当时办企业的时候也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改名字了,因为有时间的问题了,这个字号我们使用在先,只不过是在浙江注册的,在北京,北京不保护外地的字号或者商标,它以自己的地域来优先注册的,就认为它是优先的。我的问题,第一,是注册在先,而且我们具有为国家做出很大的贡献,第三个,无论是工商总局这边,我们也评上了中国驰名商标,也是中国名牌,有没有这么一天我们还能恢复到原本的字号,我们还叫盾安,这个从法理上是不是有些依据?我们的损失或者吃亏的地方,能不能够把它追究回来?

杨叶:你所问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说我们假定作为一个驰名商标,在一个行业里知名度很高,而且驰名商标从理论上来说,它也分为不同的档次,比方有一种叫公众熟知的,还有一种叫公众知晓的,实际上比驰名商标更高的,还有一种就相当于最有名的高知名度的商标,在驰名商标的保护上,在我们国家的确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企业名称,特别是字号部分,厂商字号部分和驰名商标之间的矛盾。在这个方面应该说在中国的执法历史上是有过很好的典范的,曾经在94年那个时候香格里拉驰名商标的拥有人,他对东莞的香格里拉饭店提出了反对意见,后来反对有效,就是按照驰名商标的这个理论,然后有关地方工商局执法,然后把东莞的香格里拉饭店改名了。但是在这个方面现在目前我们执法的这个方面真是需要大大加强,应该注意到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组织了很多国家的专家,一起研究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联合建议,在那个联合建议里头谈到了驰名商标与厂商字号,就是商号之间矛盾的问题,应当怎样来做这个工作。这个问题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如果企业确实发现对方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对方采取了企图混淆你刚才说的这两个企业来源的情况,我觉得可求助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另外一个方面,确实驰名商标这样的企业可以试着驰名商标你对他的排斥,或者是应该允许你的存在,很多事情其实我们国家的执法例子和法律的修改,都跟法律的需求和企业的主张,有关方面的工作有关系,就是不要等着,我们国家现在有什么问题呢?就是往往企业在立法的阶段,或者讨论的阶段,大家都关心法律是怎么定的,不是提意见,到法律实施了觉得这个法律对自己保护的不够,现在商标法正在修改当中,有关其他的法律也在修改当中,企业这种正当的要求应该通过,往往一些法律修改是一些案例,表面上依法办事的,但是实际上却不公正,结果对社会来说就是讲了法了,没有讲理,可能最后这个理如果是一个大道理,可能会促进法律的完善和修改,我想这方面作为一个企业,确实这方面遭受了损失,有迫切的要求,我觉得不妨去做相关的工作,要有信心,努力去做,可能今天做不到,再做三年就做到了。

在这里给你讲两点,第一点,你驰名商标认定的那个时间是针对另一个案子所说的,你的这个驰名商标和这个对方他登记企业名称,是不是在你已经是驰名商标了,对方却去登记企业名称,就从他登记企业名称那个时候再去反视你是不是驰名商标,所以你不要因为你那个驰名商标在他之后你就丧失信心。也可能你的驰名商标当时那个案子可能是2007年1月份,可能是因为一个案子你认定了,可是对方是2006年6月份,可能你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你能够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你在2005年底已经是驰名商标了,那你不妨去对抗2006年6月份那个行为,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有一个企业叫满堂红,他在广东那边发展到上海的时候,就发现有人用他的这个做了同行业的字号了,结果他自己进不了上海市场,后来就经过康信公司给他做相应的维权的工作和斗争,最后那个企业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名称,最后广东那个企业在上海站住了脚,这样的事情是有的。你可以做相应的工作,关键就是你是不是真正有证据,你是不是正义,你是不是按法律的程序和法律可以走的途径去主张你的权利了,还是有希望。

主持人:谢谢杨女士。今天我们还很有幸的请到了在专利保护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的企业,下面我们就有请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管理高级主管李治忠先生发言,有请李先生。

李治忠: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有机会站在这儿跟大家交流一下关于企业在海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运用自己的专利,一起和大家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我希望在交流的过程中也能够得到大家的积极反馈,因为我这边也有许多困惑,也希望能从大家这儿学到很多东西,帮助我解决一些问题。所以说我想今天这个交流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而不是一个单方面的。

我这边主要分为几个方面,第一个,我想介绍一下背景,第二个方面,想介绍一下专利在企业运营中的含义,因为我这边一直从开始工作到现在一直在企业里边做专利,可能与在事务所,在专利局做专利的大家同行感觉不是很一样,我对专利的理解可能跟大家有一些区别,第三个方面,跟大家分享一下建立一个符合企业运营战略目标的专利资产,第四个,动态的管理专利资产,第五个方面,怎样有策略地运用专利资产的价值,如何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目标去把它用活了,我觉得这个是很关键的,也是我们在企业里边做专利的一个最大的挑战之一。

这个背景其实今天总体来讲,我感觉前面几位嘉宾也讲到,说整个我们中国的公司在往海外发展过程中,其实都或多或少的遇到了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压力,这些压力其中我觉得在专利上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其实在整个专利压力的传递链条里边,我觉得中国的企业从目前来看,99%的企业可能都是处于压力传递的最底端,也就意味着你的压力是最大的。但是中国企业为什么有这样的一个压力?这种压力的产生是有原因的,我觉得是因为中国的企业在海外竞争的能力不断加强,你一旦强大之后,可能给别人造成了,因为总共世界上就这么大一个蛋糕,你吃的多了别人就会吃的少了,所以说一旦当你吃的多的时候就会给别人压力,别人就反过来传递这种压力到你身上。

所以中国企业给别人传递的压力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传递,第一个方面,它是一个创新能力的不断加强,现在国内有很多企业在逐渐重视研发的投入,重视技术的创新和产品的创新,包括一些大企业,还包括一些中小型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的不断加强,使得你在这个领域里边的竞争能力也会不断加强,另外一方面,就是市场拓展方面的一个能力在不断加强,也就是说中国企业在市场拓展过程中有几个先天优势,第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成本优势,当然这个成本优势其实随着这几年制造的转移过程中,这种优势在逐渐变的比较小,因为很多国外的企业也是在中国进行制造,也是在中国进行研发,但是相对来讲中国在这方面的优势还是存在的。还有一个市场拓展的优势,你在去海外的过程中,可能中国的企业对利润率的要求没有国外那么高,大家知道可能思科卖一个路由器,思科就说了,我的毛利率低于60%就不卖,你要不就不买,要不就买,但是他为什么能卖出去那么多,可能他有其他的因素支持别人去吸引他的客户买他的东西,但是中国企业对毛利率要求方面没有这么高,中国的很多行业毛利率,包括最后净利率的平均水平比国外的企业要低很多。

所以这两个大的因素加起来,我觉得在市场上面如果拓展竞争力的话,中国企业是随着这几年走向海外的过程中是不断加强的,这个加强的过程中给别人造成了压力,别人反过来就会给你压力。现在最主要的一种传递压力的方式就是专利,所以说中国企业会感觉很累,包括我们现在联想也是感觉到这样一种压力传递,所以我们在企业里边的压力也是蛮大的。

对于这种压力传递,在这种压力面前,因为我跟不少的企业也有交流,总体来讲觉得有两种态度,国内的企业,一种是他会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尊重别人的游戏规则,一方面把自己的力量增加,同时去遵循别人的游戏规则,和别人一块儿在同一个游戏规则去玩这个游戏,这种企业是越来越多的,而且越是在别人的游戏规则玩这个游戏,你会发现你会逐渐被别人认同,你会发现你会从这个游戏规则下面能够获得你应该得到的利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是一个好的现象。

当然还有一种声音,就是说他对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太了解,他觉得美国或者是欧洲的知识产权制度,觉得专利权人权利太大,自己进去的时候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他会从心里上产生一种反感的态度,特别是有一些企业的老总,他可能觉得他这个知识产权太不合理,你可以说它不合理,但是你不能去改变这个现实,既然你不能做这件事情的话,一方面你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从长远的角度叫他改这个专利,但是作为企业来讲可能更为迫切,因为你又面临压力,又面临生存的问题,你更需要做的是你如何去,就它现在专利的一些制度去遵循它的游戏规则,跟它进行争辩和斗争,我觉得这个对于企业来讲,对它来讲更有实际的意义。

下面跟大家分享专利在企业中的含义,其实专利在企业里边来讲,其实在我的头脑里边,专利跟法律好像挂着边,但不是特别多,它是一种法律的权利,它应该是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可能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含义,对于你单件的专利而言它应该是很清楚的,第二个,我觉得你作为一个法律权利应该是很开放的,这种开放对于你专利权人来讲,应该是你想怎么用它就可以怎么用它,你不会因为你洗了东西而把自己框住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专利作为法律权利人应该是很开放的,对于别人来讲可能就是很受限制。

第三个,权利要求,你怎么去把它做的天衣无缝,你怎么把它保护的很周到,这个我觉得很重要。另外一个方面,它是一种法律权利,你这个权利应该是在你的企业里边分等级的,比如说你这个专利在企业里边不应该是一视同仁,可能在事务所有点儿不一样,大家对每个专利都是一视同仁,都很重要,大家可能是按照同一个高标准的质量对它进行处理,但是在企业里边是不一样的,有的可能对它好一点,有的可能对它不好一点,还有一个就是地域分布的合理,你这个专利光在中国申请肯定是不行的,你怎样从法律的层面,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法律性,你怎样基于这个地域性布局你的专利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不是所有国家都去申请,最关键的是说不管你去申请多少个国家,你都应该有目的,你为什么要申请,申请的价值是什么。

最后一个,在知识产权局的同行们可能感觉有点不一样,在企业里边的专利应该是,中国有句古话,叫上阵父子兵,很多时候都是打包的,大家联合起来团结在一块儿出去上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在企业里边如何去针对你不同的目的,然后把你的专利进行一个不同的组合,让它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威力,是非常重要的。可能你看每一件专利价值都不是很大,但是把它联合起来的时候,你发现它的价值其实很大。所以对于企业来讲,我觉得你如何把它的价值组合,这种优化的组合,根据你的需求把它找出来,然后去全世界范围内布局,你去用它,对于你在海外的过程中,海外发展的过程中是非常有用的。因为通常来讲在中国因为只有你在中国有专利,可能对它们的影响不是很大,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影响,但是我觉得影响不足以去让你的专利的能量发挥到极致。

刚才是讲我自己对专利是一个法律权利的理解,就是说这个法律权利里边不光是一个单件专利的含义,还是一个专利包的含义,而且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含义,这是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建立好之后,我觉得专利在企业里边通常来讲它可以作为几种理解,第一个就是一种资产,这个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专利在企业里边作为一种资产,它会变的随着其他的一些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你的商业秘密,你的一些版权,一道它会变的越来越重要,第二种,它是一种商业武器,这种情况它其实不是从法律的层面,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它是一种商业武器,在企业里边会体现的比较明显。

当然你如何去用你的专利,是不是滥用你的专利和知识产权,这一点从企业本身来讲,如果说他愿意承担那种滥用专利,或者滥用知识产权的风险和以后会带来的损失,如果他愿意去的话他是可以去做的,但是通常来讲因为你滥用会给你自己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或者说你会赔很多钱,所以企业一般会综合平衡这个问题,是不是会滥用,一般来讲他不会去滥用,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些商业上的考虑。

第三个,是一种宣传的工具,这一点现在大家经常看电视就能看到,我这个是国家发明专利,但是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宣传工具,而且在美国你的专利,应该是要求你把它洗在你的比如说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上面,这样就建立起来别人知道你专利存在的期限,所以在美国它不光是一个宣传,而且也是建立法律证据的一种途径。

最后一种是技术的承载体,这点也是非常重要,因为专利不光是一个法律的东西,其实它对于企业的研发人员来讲更多是一种技术的承载体,因为据统计世界上85%的技术都会在专利里边出现,专利作为技术承载体它所记载的信息全面性是超过任何一个其他方式的,比如说论文,比如说期刊、报纸,它是超过其他的方式的,所以说从专利里边去了解技术,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刚才讲了,其实企业当你面临国外传递来的一些压力的时候,首先你从心态上要去摆正自己的心态,要去尊重别人的游戏规则,要去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光这样是不够的,作为自己来讲,就像当年毛主席搞核武器一样,为什么要搞这个核武器,因为和平,和平,你要跟他平起平坐的时候才能和,所以第一步,你要去海外竞争,你首先要先把自己强大起来,这样你才有资本跟别人谈和,所以说我觉得首先练内功是非常重要的,怎样练好内功,我觉得从专利申请的角度来讲,可能你申请专利在企业里边不会是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专利,你肯定是有目的的,这些目的通常来讲我们会去关注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你去围绕企业的重大的投资领域,重点的技术方向,重点的技术领域来申请专利,因为你的这个企业长期发展来讲,你有自己的一个战略规划,这种战略规划它有一个技术上的,必然会带来技术上的一个长期规划,你要想自己的专利一定要支撑自己的长期规划,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讲,你必须要围绕你长期的一个发展方向申请专利。

第二点,你要保障企业产品的关键特征和用户的需求点,比如你现在用这个笔记本,大家就觉得用这个键盘特别麻烦,然后效率也不是很高,那你如何去把这些用户的需求,他觉得不好的地方给它改进,可能这些点就特别适合去申请专利,但是最关键的是你如何去发掘这些专利的点,把它和用户的需求点结合起来,这个可能需要在企业里边建立一套机制来保证这样的一些点不会错过,而是你能够很准确及时的把它找出来。

第三个方面,我觉得你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不光光是想到自己,一个专利有没有价值,从我的理解来讲,你的专利有没有价值是对别人来讲的,对别人来讲有价值的时候对你来讲就有价值,如果你送给别人别人都不用,那我们觉得你就不用去申请专利,因为人家不会模仿你的技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你会去关注一些对别人来讲有价值的技术,这时候你会发现这些技术对后续是非常有帮助的。所以说有的时候申请专利不要把眼睛放在自己家里边,你要看到别人怎么样,整个业界怎么样,他们有什么需求,去申请这样的一些专利可能对于你来讲更有价值。

刚才说到申请专利,从哪些方向申请专利,申请完这个专利之后,因为你需要走向海外,你去海外的话必然要求你去海外申请专利,那你怎样去海外申请专利?这里边可能就需要根据你自己的一些需求,然后去建立你自己的一些策略,然后去申请这个专利。其实途径有很多,通常来讲就这几种,第一种,PCT,第二种是巴黎公约,第三种,我就直接去国外申请,这是一种补救的措施,第四种是直接在外国申请,但是这种途径应该比较少,因为现在中国专利法保护的东西和国外专利法保护的东西基本上很接近了,所以这种情况用的不是很多。

通常来讲在国外申请的途径里边,PCT申请是一个不错的途径,PCT申请我们觉得它有几点优势,第一,你拥有更多的时间,因为你有30个月或者32个月的时间去想,巴黎公约只有12个月时间,你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第二个,你有更多的修改机会,在30个月的时间里边你可以通过PCT申请程序修改你自己的专利,或者你可以加入新的东西,你加入新的东西也可能享受不到优先权,但是你加的越早,对于你后续进入别的国家对你来讲是有利的,所以说在这里边的修改机会对于企业来讲是非常有用的,第三个,你能进入真正想进的国家。因为有时候市场整个都不明朗,你也不知道想加入哪个国家,所以说你通过PCT可以给你足够的时间,让你把其他的影响是不是要进入这个国家的因素发现的更清楚,更完整,这样的话你可以比较准确的决定到底去哪个国家,当然还有一个,就是避免花不必要的钱,当然它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一对多,你可以像广播室一样,一喊大家都能听着。

刚刚讲的是你怎么样建立你自己专利的资产,你建立完之后怎样去公开的管理它,其实刚才也提到,因为这个专利的价值是动态变化的,其他东西比如说你一件玉石,一个汉代的碗,你可能放的越久价值就是越高,专利不一样,它有可能就是动态变化的,今天没有价值,明天就有价值,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专利它昨天在前一段时间我们去评估它,觉得它一分钱都不值,而且技术含量也很低,觉得没什么用,可能过了三个月我们再评价它,发现它很有用,因为我们发现它这个专利有可能被别的产品用了,这时候一下就有价值了,所以你必须要很勤快的把你的专利价值进行一个评估和管理,不然的话你会错掉很多好的专利。

所以说这个动态管理要求大家很勤快,你这个勤快是不是说你每天都要把它评估一下,那也不用,通常来讲我们会在这几个点上去进行评估,然后在这个点上进行评估的时候,通常来讲你用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标准里边的规则应该是不一样的。通过在专利从产生到最后终止的整个生命周期里边,能够让你把每一件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极致,有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专利很有价值,但是你会发现这个专利所对应的产品可能过两年就不行了,你如何把你的专利价值和整个它的价值发挥的时间和场景,和产品,能够完全匹配起来抓得很准,让你的专利发挥它该发挥的价值,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说你怎样去评估它,怎样去发现它,是非常关键的一个事情。

提到你怎么去评估它,就涉及到你怎么知道你这个专利到底值不值钱,通常来讲就应该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我个人觉得就这五个方面就够了,第一个就是创新性的高低,因为你的一个专利必须要满足专利法里边基本的条件,吸引性和创造性。

第二个就要看你侵权证据的可获得性,是不是别人侵权了你不知道,这种专利可能价值也不大,因为别人用了你也不知道,所以说这种技术就不适合申请专利。

第三个要看市场容量,我觉得这个很关键,因为你一个东西很好,大家一看这个技术不错,也很有科技含量,但是你市场容量很小,比如说你有一个技术是用在神州六号或七号上的,但是中国可能一年就发生两次神州六号,你一说神州六号就值十亿人民币,两次也就二十亿人民币,但是如果有一个技术用在牙膏上面,或者平时的日用品上面,大家天天都要用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市场容量很重要。

第四个我觉得是产品化难度和成本,你必须产品化要容易。

第五个我觉得是一个可规避的程度,就是说你这个专利如果对别人来讲很容易找到替代的方法,那你这个专利价值也不高。所以申请专利的时候就像走路一样,你去专利的卡位应该能卡住一些关键的部位,人们不管从A地走到B地,他必须要从你这个地方过,如果能卡住这样的位置说明你的专利价值很高,因为别人怎么绕都绕不过去。综合起来看,这五个方面,如果你每一个得分都很高,都是满分,那我觉得你这个专利肯定很值钱,这个企业也可能光这一项专利,可能会给你创造很多很多利润。

最后我想简单的给大家交流一下,就是你怎样有策略的利用专利资产的价值,这点刚才在刚开始的时候也提到过,我觉得核心就在于你的商业目的是什么,你到底在企业里边使用这个专利的需求有哪些地方,你的目的是什么,你对于每一个使用的场景,你的底线是什么,你的最高期望值是什么,你一定要很清楚,然后针对这些不同的目的建立不同的专业资产包,就是你怎样去针对不同的情况去把你的专利进行不同的组合,然后推出去。通常来讲有这样的一些需求,比如说有一个专利出售,卖自己的专利,如果有些专利你觉得我自己也不用,放着也是浪费,你可以卖给别人,卖给别人的时候你做专利包的时候就要很小心,你不能只看眼前用不用,你应该关注长远一点,你这个企业五年之后用不用,如果说你发现有些专利五年之后要用的,那你一不小心把它打包卖给别人了,那麻烦就大了,这时候对于你不同的目的,你在做专利包的时候他给你的一个条件,和对你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第二个是专利许可,专利许可也是要求你去建一个专利资产的包,一般来讲打包可能上百件,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你怎样去把你未来的公司发展方向,未来的一些别人可能用你专利的情况,都把它分析得很清楚,能够比较准确的预测出来,然后去打包,我觉得很关键。

第三个就是专利诉讼,通常来讲很少拿一件专利去打,因为一件专利你的目标太暴露了,别人可能请一个律师,花二十万专门针对这件专利找无效文件,这样对他来说反而给他一些帮助了,所以一般来讲你打这个包的时候可以打一些掩护用的包进去,比如有五个,但是其中只有一个有用,你可以说他侵犯了你这五个专利,你如果打乱了别人时间上的一些计划,对他来讲冲击是很大的。

还有专利投资,就是你可以跟别人合资,只出专利,你怎样把这些相关的专利让你的投资对方能够很信任你,他觉得你专利有价值,让他觉得我这儿虽然只有十件专利,但是你怎样去展现出这十件专利值两亿美金,这个很关键。当然在专利出售里边也很重要,出售公司比如说你的公司,哪个子公司你不想经营了,把它卖了,一般来讲别人比较看重你的专利还有其他的一些知识产权,还有其他的一些厂房,不动产等等,你在出售公司的时候如何把这个专利这块进行一个有效的组合,让它的整个价值,增加你在和别人谈判时候的一个砝码,我觉得很重要,包括我在别的公司,包括现在的联想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说你去买别人的一个公司,或者买别人专利的时候,你会经常发现在这块谈判上很难,因为专利这个东西它跟其他东西不太一样,不好定价,很难有一个人说你这个东西就是值九千块钱还是值多少,所以说在这个方面的谈判,通常来讲会很花时间,也很艰苦,但是其中也充满了很多乐趣,因为这里边有很多有意思的地方,在谈的过程中。

大概我给大家交流的就是上面的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感谢李先生对专利资产的建议,价值运用方面做如此全面的分析。下面我们有请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罗正红先生发言,有请。

罗正红:各位同仁大家下午好,现在已经超时一个小时了,会议给我是15分钟的发言时间,我争取缩短到10分钟。我是摩托罗拉主管北亚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同时也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的副主席,从93年到现在我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中国律师事务所,英国所,美国所和美国的公司,一直是代表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权,所以我今天想把过去15年的维权经验,来分享给中国企业,让你们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能够受益。

首先作为一个,我是从知识产权管理的角度来谈我们如何来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你作为一个知识产权管理者来说,你肯定首先要考虑我在不管是全球也好,在一些特定的国家和区域也好,我到底要采用什么样的策略来进行我们知识产权的维权,我一年有多少经费,因为你要维权,要花钱,你花多少钱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程度的目的,我们也知道你如果在海外维权,你首先肯定要在国内有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这样来对比你中国和海外的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上、渠道上和其他一些方面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所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来讲,作为摩托罗拉公司来讲,我去年3月份到位以后制定的策略就是以刑事手段为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所以我就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上面投入了很大的资源,包括委托外面的公司,我给调查公司,知识产权的代理机构做一个刑事案件,从头到尾我可能要花差不多两万或者两万以上美金的律师费,这样就鼓励大家多做这方面案件,你多做刑事案件,你抓到了人,进行了刑事判决,这样对其他的侵权人有很大的威慑力。你一定要制定一个相应的策略,我如何用我最小的资源最大化达到我的目的,只有用最强、最有威慑力的手段才能够震慑侵权人。

我们大家在座的应该很清楚,因为作为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国内来讲一般是行政手段,民事措施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我们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者来讲,我们有些诉讼还是必须的,因为这样你能拿到一个很好的判例,拿到判例以后你就可以让他们跟我们坐下来谈,采取一些治理的措施。我们做知识产权管理我们要考虑,我们一年有多少经费,我们如何把这个经费分配到各个区域,某个区域里面我刑事诉讼要花多少钱,比如我一年要做20个刑事案件,一个案件花两到三万美金,二十个要花多少钱,我行政查处,一个花三千美金,四千美金,做一百个要花多少钱,首先要制定好。当然你要有经费,经费是通过你争取来的,但是你争取的时候要进行市场调研,比如在中国我这个品牌在中国到底被假冒的程度有多严重,我要做调研,调研以后我要制定一个报告,我要向管理层展示,如果制止了这样一个侵权行为,我要拿多少钱来做维权,所以我们要向管理层要钱。像海外保护,我们要知道我们这个公司除中国以外的区域到底有什么样的商业发展计划,我觉得谈起来容易,实际上做起来非常难,因为我在中国的合资企业,我93年之前是在中国合资企业也做法律顾问,我知道在中国企业的法律顾问可能他的法律地位还没有像外国的公司被定的那么高,所以你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头,你不一定是公司的副总裁,你不一定知道你这个企业商业发展的规划,所以比较难,你就需要争取到你主管的一些副总裁的支持,这样你就知道你在全球的商业战略,产品行销的区域,这样便于在海外商标的申请。作为你中国的律师来讲,你再有能耐也不可能通晓美国、欧洲各个国家的法律及律师事物,你必须跟当地律师合作,所以你要选定目的国或者地区的商标律师,你要知道中国的商标法跟外国的,美国的、欧洲的、英国的到底有哪些区别,我不知道在座的这些商标管理者到底你的外语沟通能力有多强,比如需要在英国或者在美国,你要开拓市场,你要进行商标注册,那你是不是有足够的能力跟当地的律师进行沟通,我个人倒是建议中国企业,你如果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你应该在中国选一个律师事务所或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你同时要选定你所在国的商标律师。

你首先要申请商标注册,获得了权利以后,如果发现当地国有商标侵权你肯定要维权,在中国我们有行政和司法两个途径,但是其他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它根本没有工商管理,也没有技术监督局,所有案件都是由香港海关处理的,所以这个你是要了解的。你要知道其他的一些海外或者国家区域,他的知识产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并且你要了解到当地的律师实物,当然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费用问题,我们知道香港律师比较贵,可能一小时都是几百美金,但是你要比较一下,我从调查到公安做行动,或者工商做行动,然后再移送给公安,然后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从头到尾可能要花两到三万美金,但是在香港因为他的系统比较先进,我去年8月份做了一个案件,我是8月3号做的一个案件,海关当时就拘留了三个人,有一个是批发商,另外夫妻俩,对批发商礼拜五就到法院判决,所以他就用两天多的时间,我就拿到一个有罪的判决,并且法院,香港的海关你想请他吃顿饭都不可能,所以就是说付出的费用也绝对就是一点律师费,并且调查到行动,到行动完法院判决,时间很短,所以在香港进行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比大陆更便宜,更高效,因为他的法律规定不一样。

你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肯定要编制预算,现在国外的很多公司是两种途径,一种是在年初,我就编制一个全年的计划,比如全球到底几百万美金,然后在中国几百万美金,从一开始就进行编制,也有的外国公司不是这样,他是一个案件,我没有任何经费,我发现一个侵权案件,我跟律师谈,这个案件花多少钱,然后我向商务部门申请,商务部门根据个案的申请进行批,这样的途径肯定没有在每年年初进行全年的预算编制好。还有一个就是预留经费的问题,有很多的突发性的一些商标诉讼,知识产权诉讼,还有专利的许可问题,因为今天时间比较紧,我本来有很多问题要问一些发言人,都没有问,比如说你专利许可的问题,专利许可的问题我也代表摩托罗拉公司参加过一些专利许可,很多的中国企业也都说我们没有预算,就是说你让我交给你钱,我没钱,因为我没做预算,所以你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候,你肯定要做一部分经费的预留,这是为了防止你随时都有可能在海外遇到的所谓专利门,商标门,因为你如果遭受了诉讼,你必须要有钱来应对。

在海外如果发现商标侵权或者争议,无外乎就是这几种途径,通过法律的途径,将法律上的争议转为商业上的合作,还有今天我们也看到很多纠纷,其实我们也可以借助政府的一些协调,能把我们的损失减到最低。我们为什么要开今天的研讨会?因为是要交流经验,交流经验你要看到别人的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有哪些值得你借鉴的东西,我作为知识产权管理者,我如何在我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我要用别人的公司比较好的经验,避免他们所犯的一些错误,这样才能为我们自己的公司发挥更好的效益,加强我们知识产权保护,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罗先生,最后我们有请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赵晶晶女士为大家发言,有请。

赵晶晶:大家晚上好。由于时间比较紧,我的发言就比较简短一些,我今天讲的题目主要是知识产权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保护,其实演讲稿里主要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首先讲一下国际科技合作的三个模式,技术引进和出口,开展合作研究,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为什么要谈保护呢?就是这个保护的由来我想讲两个方面,第一个,我们由于我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合作过程中,由于对知识产权知识的缺乏,经常会出现以下三个问题,主要是归因于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第一个,中方人员独立开发的技术,但是知识产权最后权益或者是归属归外方所有,第二个,就是合作开发的技术,申请的专利却属于外方,第三,中方在外方提供的基础上开发了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是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存在一种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现象。

第二个是归结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两大作用,第一个作用,就是一些进攻性的作用,第二个,就是防御性的作用。

国际科技合作的法律保障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国际条约,因为我国已经加入了很多国际条约,为了促进国家的科技发展,所以我们在科技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循这些国际条约。第二个法律保障,主要是科技合作过程中与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这些合作合同其实更多的是从一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说。有几方面的原则,首先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违反国家科技人员的政策,或者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下一个方面讲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方式,其实第一条也可以作为一个原则性的前提,我们在遵循这些国际条约的基础上,因为有些国际条约其实是由于发达国家经济比较发达,和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他们会产生一种不平等,他们会将这种知识产权的不平等与贸易和外交挂钩,然后会带来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不平等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这些国际的条约,才能够通过其他的方式来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二种方式,我认为是完善国家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或者找一些专业的服务机构,来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培训,第三就是在遵循上面这两个规则的条件下,我们还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本身的技术秘密。第四,我们要及时的申请或者注册登记,履行这种保护的手续,使得我们的成果能够及时保护下来。

第三种方式,其实我认为就是签订国际合作合同,这个合同可能有几大注意事项,我这里列出来的几大注意事项其实是从条款上分析的,比较大类。第一个就是原则性的,我们需要立足于国家的科技进步和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第二个,为了更全面的保护我们的科学技术,可能会单独再添加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合同;第三个,讲一些合同中通常会包括的条款,比如说技术情报和一些公开的秘密是否要列出来,技术成果归谁所有,报酬等;第四,就是我们遇到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应该选择哪些机制。

最后就是结束语,国际合作中的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我们需要发挥好的作用,也需要利用它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赵女士。谢谢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精彩发言。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会议就到此结束了,如果有什么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打电话向我们公司咨询,或者到我们公司访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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