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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被法官铐室外晒续:当事法官被清除出法官队伍


1374 人阅读  日期:2009-07-16 18:21:28  作者/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 (记者杨之辉) 7月11日,有关新闻媒体报道了澄江县法院发生“律师被拘留”事件。报道称,7月10日,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怪事:一名律师因没有顺从法官的意愿,法官竟叫法警用手铐把律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晒太阳40分钟左右。

事发后,云南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随即赶到澄江了解情况。

7月11日,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前飞院长得悉了澄江县法院发生“律师被拘留”事件后,高度重视,责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玉溪中院现已组成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自力为组长的调查组,于7月11晚赶赴澄江县调查情况,调查组表示,有关情况将随即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

事件起因

庭后签字引发纠纷

昨天,昆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先生到澄江县法院代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澄江县法院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独负责审理此案。上午8点40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齐后,法官宣布开庭。被告方律师何先生当庭提出:“审判长,本案原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把原告的媳妇追加进入本案参加诉讼,我们15天前向法庭申请要求追加诉讼当事人,法庭的意见是什么?”审判法官说:“不用追加了,我现在口头告诉你。”

事后,何律师转述了他与法官的对话。何律师说:“审判长,不同意追加原告媳妇为当事人,是不是遗漏了当事人,程序上存在问题。”随即,洪法官说:“你的意见可以在法庭辩论时阐述观点,现在不用说了。”上午10点40分左右,庭审结束后,法官叫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我拿过笔录,首先在笔录第一页上签了字,翻开笔录第二页,笔录上遗漏了我的辩论观点。”何律师说,辩论观点遗漏了,把“法官口头不同意追加当事人的观点补在笔录。”此时,法官说:“不准动笔录,有什么意见可以另外提交书面意见。”何律师说:“笔录是记载整个庭审过程,如果不加上,我就不签字。” “随便你签不签字,你爱签不签。”法官当即回答。随即,何律师把自己签在第一页上的名字划掉,并在第二页笔录上补充:“我要求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但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并写下自己的名字。”

法官拿过笔录一看,大声说:“你有哪样权利在上面随意写字。” 何律师回答:“这是庭审笔录,代理人有权在上面签字,代理意见不完整的,我有权利在上面写上自己的意见。”

事件经过

法官叫法警把律师铐起来

法官说:“我之前就告诉过你,这个事不要扯了。书记员,去把法警叫来,把他(何律师)拘留起来。” 书记员走出法庭去叫法警。何律师说:“拘留可以,必须有完备的拘留手续,比如要法院院长签字同意才可以。”

此时,法庭旁听席上坐有15名旁听群众,目击了何律师和法官的对话。法官坐在审判席上沉默了3分钟左右,又向何律师提出:“给你(何律师)3个选择:一是拘留,二是罚款,三是写检查。”何律师回答:“在笔录上写拒签笔录的原因是我的权利,所以,检查我是绝对不会写的。”很快,书记员带着两名法警走进法庭。法官说:“把他(何律师)铐起来带走。”法警掏出手铐,把何律师铐了起来带出法庭,带到法院篮球架上铐起来。何律师回忆:“我被铐时,还特别看了一下手机,应该是上午10点50分左右。”
上午11点半,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得知情况后,来到法院法警大队了解情况,随即叫法警把何律师的手铐打开,并把何律师叫到办公室了解实情经过。此时,何律师被铐在篮球架上晒太阳已有40分钟左右。

据何律师转述:当洪副院长了解情况后,对何律师说:“这个法官性子急,案子多,压力大,他(审判法官)拘留你没有按程序办理手续,对不起你了,请你理解。”

何律师离开法庭时,眼角都湿润了。尤其是被告方当事人再次开车到法院接何律师时,他面部通红,不知说什么好。何律师心想:“我一个律师帮人打官司,竟然会遭遇如此非法待遇。”

初步结果

院长出面向被铐律师道歉

下午,澄江县法院院长潘万江打电话给何律师,请他再次到法院办公室向他了解情况。据何律师转述:“潘院长当场给他道歉,并说要整顿法官队伍,他(潘院长)对这件事表示遗憾,说用手铐铐律师肯定是不对的,请你(何律师)谅解,你(何律师)有什么请求,可以提出来。”

何律师说:“我相信被非法戴手铐,不是院长的意思,如果法院队伍中有这样的法官,我建议把这样的法官清理出法官队伍。” 潘万江思索一番后,表示一定会处理法官的,会给何律师一个说法。

何律师说:“事情发生了6个小时,当事法官一直没有出面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下午4点,记者来到澄江县法院,潘万江不在办公室,副院长洪家敬也离开法院。记者打电话给潘万江,他说:“我在玉溪,在电话里说不清楚事情的经过。”记者一直向潘万江求证法官非法拘留律师的事实,对方一直强调电话里说不清楚,随即挂断电话。记者来到何律师被铐的篮球场,何律师说:“我就是在这个篮球架下被非法拘留了40分钟。我曾经在法院当过10年的刑事法官,2005年离开法院转行当律师,这种事情还是头一次遇到。”

据了解,省律协相关人员已赶到澄江县法院了解情况。

律师发帖自述被铐经过

7月11日,云南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姓何的律师在“天涯社区”粘贴了一封名为《关于对澄江县法院法官洪猛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原文如下:

“2009年7月1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在澄江县人民法院第10法庭开庭,我作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出席法庭,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洪猛独任审判。开庭前,我方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追加当事人。

“庭审开始后,核对完当事人和出庭人员身份,洪猛法官口头通知我方,法庭决定不追加当事人。随后,庭审依次进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辩论阶段,我发表了案件实体方面的意见,刚开始发表应当追加当事人的程序方面的意见时,洪猛法官打断我说,法庭已经决定不追加当事人,书记员已经记录在案,无须对该问题发表意见。我想我可以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也就未对该意见进行阐述。庭审经过调解阶段后,就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打印好的庭审笔录交给我,要求核对无误后签字。我接过庭审笔录,开始阅读,第1页主要记录的是开庭的时间、地点、法庭组成人员、当事人情况、权利告知等内容,我没有异议,就在第1页的页脚位置签上自己的名字,随后翻到第2页。由于我方提出追加当事人的申请被驳回,我特别注意了庭审笔录对该事实的记录,但我阅读了几遍,并未找到相应的记录,我就提出要求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洪猛法官对我说,法院笔录不可以更改,你有什么意见可以另行书面提交。由于还要提交代理意见,我也未坚持要补正庭审笔录,就说,因为庭审笔录记录得不完整,我方庭后提交书面意见,笔录我方不签字。洪猛法官非常不耐烦地说,你爱签不签。这时,我就将庭审笔录第1页上的签名用笔划掉(因为我担心被误认为同意庭审笔录的内容),然后在第2页的页脚位置写上‘由于补正庭审笔录的申请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并写上自己的姓名,然后将笔录交给洪猛法官。洪猛法官接过笔录一看,顿时暴跳如雷,大声对我说,你算什么东西,法院的笔录是你可以在上面随便乱写的吗?我说,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是我的权利,同样我也有权利说明拒绝签字的理由。洪猛法官随后大声叫道:‘你以为法院是你家吗?拘留起来!’然后叫书记员去叫法警。

“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就因为庭审笔录的签字问题,法官居然要拘留代理律师。但我看到洪猛狂暴的样子,不像是在吓唬人,于是就用电话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我刚打电话报告完情况后,洪猛法官对我说,你在法院的文件上乱写乱划,严重违反规定,你有三个选择,要么拘留,要么罚款,要么写检查,你自己选吧。我对他说,我有权利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也有权利写明不签字的原因,我没有什么错,我绝对不会写检查。这时,书记员刚好把两个法警带到法庭内,洪猛法官对法警说,卡起来,带下去。两个法警来到我面前,要我把手里的律师袍、电脑包放在桌子上,拉过我的手,把手铐卡在我的双手上。

“由于以上情况是在庭审刚结束时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等待签署庭审笔录,旁听人员又都是双方的亲属,所以,当洪猛法官叫法警在法庭上用手铐卡住我双手的时候,法庭内除了法院的人,还有双方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约15人左右。我作为代理律师,就这样被法官在庄严的国徽下,在维护法律威严的法庭里,无辜地被戴上了手铐。

“在两个法警的推搡下,我戴着手铐,被从二楼的法庭,带到法院建筑区外面的一块露天篮球场上。法警把我推到一个篮球架下,打开我左手的手铐,卡在一根篮球架铁杆上。就这样,手铐一端卡着我的右手,另一端卡着篮球架铁杆,我被铐在了篮球架上。法警告诉我不要乱动后,就走回办公室乘凉去了。我拿出我的手机对准右手和篮球架铁杆拍了几张照片,就在这时,法警跑了出来,一把抢走我的手机,说洪猛法官交待,没收我的手机。法警拿了我的手机就走了。由于直接从法庭出来,我当时穿着整齐、打着领带,不但忍受着被手铐卡在篮球架铁杆上、在夏日火热的太阳暴晒下的痛苦,还承受着路过的行人异样的目光。由于没有戴手表、没有手机,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法警出来打开手铐,告诉我,副院长要和我谈话。我被带到法警大队办公室,一个自称是洪副院长的人告诉我说,法院没有作出拘留我的决定,我可以走了,要我理解法院和法官的难处。

“随后,我走出法院,在法院大门口遇到我的当事人父子俩。他们见我出来,快步上前,一人扶着我的一只胳膊,轻声对我说,别怕,出来就好,官司我们不打了。刹那间,一直坚强的我,差点未忍住眼框中的泪水。这是多么讽刺啊!律师本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保护者,我却需要当事人来保护我、安慰我,我把头转到一旁,尽量调整自己的情绪,极力维护着从在法庭上被戴上手铐那一刻起早已被践踏殆尽的一点点律师的尊严。

“根据我事后查看手机通话记录,10时44分我打电话通知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10时50分通知他我已经被手铐卡在篮球架上,之后我的手机被没收,一直到11时45分,我拿回手机通知我们主任手铐已经打开为止,我被澄江法院用手铐卡了45分钟以上。另外,我的手机发还给我后,我发现,我用手机照的照片已经被全部删除了。

“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的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是对律师权利的侮辱,更是一种犯罪行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更为了律师执业环境的好转,让我的同事、同行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再也不要经历这类荒唐的遭遇,我希望相关部门认真、严肃地处理此事。”

三级法院严查此事

7月13日,何律师将此信递交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他说:“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洪猛法官在未获得院长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口头决定对我采取拘留措施,并在法庭内当众宣布,当即命令法警给我戴上戒具,把我卡在露天篮球架上达40多分钟之久,其间,还扣押我的手机,删除手机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处。在此,我请求贵院对洪猛进行立案处理。”

何律师的遭遇引起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该院院长许前飞作出批示,责令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调查组随后赶赴澄江县法院进行调查。玉溪中院在给省高院的调查情况通报中称:“经调查核实,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洪猛未经批准对律师何××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

7月12日上午11时,玉溪中院副院长俞自力带领澄江法院院长潘万江、副院长洪家敬及该事件的责任人洪猛赶到昆明,通过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云南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约见了何律师,向他赔礼道歉,表示“一定会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该事件中澄江法院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迁就姑息。同时,该事件的责任人洪猛也当面向何律师进行了道歉。

目前,玉溪中院和澄江法院正在研究对法院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调查组表示,“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负责任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好这一事件,并将处理情况向媒体及社会公开。”

7月13日,记者从云南高院获悉,省高院就此事件再次召开了研究会。院长许前飞表示,“不护短,不遮掩,决不能轻描淡写地处理此事”,“要加强整顿法院作风,法官要爱护法制的庄严,爱护法院的声誉,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从严查处”。

律师被法官铐在篮球架暴晒续:当事法官被撤职

据新华社《都市时报》 2009年07月16日报道 昨天下午,云南省高院公布澄江县“法官铐律师事件”处理结果:澄江县法院已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洪猛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

经玉溪市中院调查组调查核实:7月10日上午,在澄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洪猛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诉讼代理人何某某认为庭审笔录遗漏了自己的辩论观点,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而拒绝签字,并在庭审笔录的第二页上写下“笔录记录不全面,要求补正未获准许,被告代理人拒绝签字”字样。审判员洪猛要求何某某检讨遭拒绝后,指令法警用手铐将何某某铐在法院球场的篮球架上。调查组认为,洪猛的行为是严重的执法违法行为,而且违反法官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7月14日上午,澄江县法院已提请澄江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洪猛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同时决定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

得知这一结果,事件当事人何律师说:“法院对洪猛作出的处理是依据法院内部程序进行的,我不方便发表看法。”

据悉,何律师日前以洪猛涉嫌非法拘禁罪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控告,已被受理。

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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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18:09:48 网友
[2楼]:
“律师本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保护者,可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却要考虑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站直腰板说话都很困难。”其实不少律师的工作都是“在委曲求全中进行的”。
2009-07-12 11:18:27 网友
[1楼]:
多一些较真的律师能起到促进规范执法程序的作用并可较快提高法官队伍业务水平。
执法者置法律的严肃性于不顾,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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