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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企业家被控涉黑案庭审激烈 三名律师被逐出法庭


1549 人阅读  日期:2012-01-11 16:41:06  作者/来源:人民网


本报贵阳讯 昨日,黎庆洪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昨日庭审的激烈程度比前一日更甚,律师频频抗议,审判长也更加强硬,全天审庭对辩护律师提出口头警告、训诫多达十余人次,并当场将3名辩护律师逐出法庭。记者注意到,长达七十页的起诉书公诉人足足读了4个小时。

9日,庭审因辩护律师集体就管辖权问题向法庭开炮,庭审效果不佳。因多名被告人请求公诉人、审判长回避,在驳回后又提出回避复议申请,审判长不得不多次休庭。庭审进度缓慢,效果不佳。

记者了解到,当天庭审结束后,小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曾约谈周泽、迟夙生、朱明勇等多名辩护律师。该法院人士对律师未能配合庭审表示失望,并要求不要为难审判长。但众律师表示,面对该案程序上存在的系列违法行为,法院应坚守法律的底线和良知。双方不欢而散。

昨日的庭审现场,法警明显增加,气氛更加凝重。原定于上午9点的开庭,合议庭成员直到10点多才宣布开庭。针对前一日多名被告人提出审判长应予回避的请求,审判长当庭宣布,经法院院长决定,回避请求和回避复议申请全部驳回。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

辩护律师李金星当庭向法官表示:其当事人要求公诉人回避的复议申请没有回复,继续开庭违法;当天开庭晚1小时,法庭应做说明;在延迟开庭期间,公诉人频繁走上审判席和合议庭沟通,明显不当,显失公正。

审判长随后对李金星进行口头训诫。李金星坚持要求解释,随后,审判长命令法警把李金星驱逐出法庭。庭审现场氛围骤然紧张。

随后,多名律师举手要求发言,未被准许。辩护律师杨名跨、刘志强随后也被审判长以未遵守法庭纪律为由逐出法庭。多名律师被逐一点名予以口头警告。

在宣读起诉书过程中,被告人黎庆洪喊了起来:“法庭不能公正审理,把我也驱逐吧。”在审判长命法警架走黎庆洪时,再次引来律师抗议。最终,黎庆洪未被带出法庭。

下午庭审中,法院要求3名被逐出法庭的律师出具遵守法庭纪律的保证书,被律师以庭审违法予以拒绝。最终,他们未被准许进入法庭参与辩护。

审判长询问黎庆洪意见,黎庆洪称他被指控的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7个罪名中,5个罪名不属实,但黎承认曾经参与赌博,但是否构成了赌博犯罪由辩护律师提供辩护意见,至于其被指控的非法持有枪支罪,黎也表示,其曾经持枪打猎是事实,但是否构成犯罪,仍由律师提供辩护意见。

东方早报 作者:07 

贵州原政协委员黎庆洪涉黑案再审昨天进入第二天。

贵州原政协委员黎庆洪涉黑案再审第二日场面混乱

早报记者 鲍志恒 发自贵阳

贵州原政协委员黎庆洪涉黑案再审昨天进入第二天。

由于被指不断违反程序遭到律师团的强烈抗议,盛怒之下的审判长黄敏在庭审中,于1小时之内先后将3名辩护律师强行驱逐出法庭,至少有9名律师遭到数十次训诫,创下中国司法审判史上从未有过的纪录。

回避申请“不再复议”

延续了9日庭审迟到的“习惯”,昨天上午的庭审也被贵阳市小河区法院推迟1小时后才进行。与之前相对“宽松”的法庭环境不同,庭审现场增加了百余名法警,仅辩护人席后方的法警人数即近50名。

参与旁听的人员中还出现了部分贵阳当地的机关公务员,这些人一律被免除安检,直接由工作人员通道进入法庭,引发了同属旁听人员的被告人家属的强烈不满。

10时许,审判长黄敏落座后,直接宣布9日庭审提出的对法庭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复议问题,小河区法院决定“不再复议”。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告人提出回避申请被驳回后,有权要求复议一次,审判机关可以作出“驳回”复议的决定,但无权“不再复议”。

庭审现场乱象频出

黄敏话音刚落,坐在公诉人席位上,被临时调派至小河区检察院专门起诉黎庆洪案的助理检察官代表立即开始宣读起诉书。“一片错愕”的辩护律师们迅速出面阻止,提醒法庭在公诉人和法官回避问题的法定程序未依法完成的情况下,不应草率开始下一阶段的审理。

律师李金星发言要求审判长黄敏解释迟到原因、辩护人在法庭现场遭受的歧视性安排以及审理程序问题,但发言未结束即遭黄敏打断并“口头训诫”,最终,黄敏一声令下,10余名法警一拥而上,将坚持要求发言的李金星强行驱逐出法庭。此后不到1小时,杨名跨、刘志强两名律师由于对黄敏警告驱逐情绪激动的被告人黎庆洪的做法表示异议,也在3分钟内被先后强行驱逐出法庭。

由于法律未规定“驱逐”的期限,下午的庭审开始前,三名被驱逐的律师仍前往法庭,但被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写下遵守法庭纪律的“保证书”,并被告知该案审判结束前,均不能再出庭。持续一天乱象频出的庭审中,辩护律师还有至少9人遭到数十次的法庭训诫。

审判长私下约谈律师

早报记者还获悉,9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黄敏主动给黎庆洪的辩护律师周泽打来电话,提出约请周泽、迟夙生、朱明勇、李金星等辩护律师代表当晚前往法院,向法院“系统阐述一下律师们的想法”。

据多名被约谈的律师代表回忆,会面一开始,小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位庭长(法庭审判长黄敏的领导)就点名表示,周泽、朱明勇两位律师9日庭审的表现令其“失望”,让审判长黄敏“难看”,希望在10日的庭审中,二人及其他律师“遵守法庭纪律”并“帮助”审判长黄敏将案件顺利审理下去。

朱明勇当场表示,由与黎庆洪案毫无关系的小河区法院审理此案“不是合适不合适的问题”,而是违法的问题。

贵州原政协委员涉黑案:又一律师被逐出法庭当场昏厥

核心提示 “贵州打黑第一案”再审进入第4天,审判长黄敏被指多次违反法定程序。4天内,黄敏先后将四名抗辩律师驱逐,并在庭审中使用方言审理。其中被驱逐的女律师迟夙生当庭昏厥,法警无一人伸出援手。30分钟后迟夙生才被担架抬出法院送往医院救治。

“贵州打黑第一案”追踪

原贵州省政协委员黎庆洪称被黄瑶专案组连审15天

“贵州打黑第一案”再审进入第4天,审判长黄敏被指多次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辩护人迟夙生当庭昏厥,被担架抬出法庭急救,她也成为庭审以来第四位被强行驱逐的辩护律师。

法庭上,第一被告人、前贵州省政协委员黎庆洪陈述了遭黄瑶专案组连续审问15天的情形,再度谈及警方试图从他口中得到前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的受贿证据。

审判长无视昏厥律师

审判长黄敏在原定开庭时间15分钟后敲响了法槌。第一公诉人、被临时指派为小河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的贵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奕提出,前次庭审中律师要求调取的黎庆洪进出看守所的体检记录已经调取,但由于本案被告人数多达57人,要求法庭先进行辩护人对被告人问话等实质审理,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即对黎庆洪等是否遭刑讯逼供等问题进行质证),黄敏立即对此表示同意。

但根据有关法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

辩护律师朱明勇立即指出黄敏的裁决违法,遭黄敏“口头训诫”。律师迟夙生继续表示抗议,也遭训诫,继续反对后,黄敏下令将其驱逐出庭。迟夙生也成为庭审4日以来,第四位遭强行驱逐的辩护人。

迟夙生未理会驱逐令继续大声抗议,黄敏左侧的男性审判员大声对法警呵道:将迟夙生带出法庭!23名法警一拥而上,将其团团围住。由于心脏病发,迟夙生随即当庭昏厥。

辩护律师立即提出休庭将迟夙生送出就医,黄敏不予理睬,法警无一人伸出援手。30分钟后,迟夙生被担架抬出法院送往医院救治。

律师抗议方言庭审遭训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昨天下午庭审一开始,黄敏一改之前标准的普通话腔调,忽然用贵州方言主持庭审。

朱明勇再次起身指出,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法官职业准则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尤其是法官应当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使用方言庭审不仅有碍审理,而且是公然的违法行为。不料,又遭黄敏“口头训诫”。

不得已之下,朱明勇也以方言开始对被告人黎庆洪问话。在黎庆洪表示“听不懂”之后,朱明勇请求允许配备翻译。黄敏回应称,只有少数民族语言方能配置翻译。

专案组被指异地审问

庭审中,被告黎庆洪详细陈述了他被黄瑶专案组(原贵州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黄瑶受贿案专案组)异地审问的情形。

黎庆洪称,2010年10月左右,他从贵州的看守所被提出,“戴上黑头套”,被押至云南昆明某宾馆,接受黄瑶专案组的审问。黎庆洪回忆,最长的一次审问持续了15天。15天内,他被一直安排坐在一张椅子上受审、休息。审讯第10天,他开始吃不下饭,约15天后,他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躺在医院里。

在前日的审判中,黎庆洪也提及被捕后,贵州警方对他最初被怀疑的涉嫌犯赌博罪问题不感兴趣,反而多次审问其与黄瑶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向黄行贿等情节。而其时,正值黄瑶被“双规”一年以前。

这也意味着,如果黎庆洪所述属实,则可确定贵州方面至少在黄瑶落马前一年已对其展开秘密调查,而黎庆洪则很可能被贵州方面视作查处黄瑶问题的突破口。

昨日,黎庆洪案在贵阳市小河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开庭第一天,辩护律师迟夙生在法庭上说:不惜鲜血与生命,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审判。昨日,这位年近六旬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因抗议法庭审理程序违法,被宣布逐出法庭,迟夙生情绪激动当庭昏厥。

至昨日止,在黎庆洪案审理过程中,已有4名律师被逐。法庭上对抗激烈,审判长频频对辩护律师予以警告、训诫。

律师迟夙生被宣布逐出法庭

在11日的开庭中,因第一被告人黎庆洪表示自己曾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当即提出三点要求:侦查人员、在场人员出庭作证,调取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看守所进出所体检记录。法庭上实质上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诉方表示当天无法调取体检记录,建议休庭。

昨日上午开庭之后,公诉方表示已调取被告人体检记录,但建议在询问完所有被告人之后,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审判长当庭予以许可,但并未再提侦查人员、在场人员出庭作证及调取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问题。

这一做法当场遭遇众辩护律师的强烈抗议。他们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非法证据排除是开庭中应独立进行的审理程序,否则不能进入实体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该条规定的目的是在没有对可能的非法证据排除前不进入实体犯罪事实审理,被视为司法审判中的一大进步。

但是,律师的抗议没有得到理睬,多名律师被训诫。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仍大声抗议,被宣布逐出法庭。大批法警来到跟前欲强行将其带出法庭时,迟夙生因情绪激动当庭昏厥。

这一庭审中的“插曲”直接导致休庭40分钟。迟夙生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说话吃力,眼含泪水,经救治后仍身体虚弱,至昨晚仍有手脚麻木症状。

法庭不给新聘律师准备时间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逐律师仍未被准许进入法庭为其当事人辩护。

据刘志强律师介绍,他在昨日开庭时曾进入法庭,准备为其当事人辩护,但随后再次被请出法庭。最后,只好由陈有西律师“救场”,与当事人家属签订新的委托合同,进行辩护。

被告人蔡峰的辩护律师杨名跨在庭审第二日被逐出法庭之后,两天来未能进入法庭辩护,蔡的另一辩护律师因是本地律师也被蔡的家人解聘,这直接导致蔡峰在第三日庭审无律师为其辩护。

昨日,被告人蔡峰的家人重新聘请王誓华律师为其进行辩护。王誓华在法庭上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5条规定,对于被告人另行委托了辩护人,法庭应宣布延期审理,给予他十天的准备时间。

法庭休庭合议后,表示不予采纳,继续开庭。

王誓华表示不满:“法律规定要给律师十天时间准备,而合议庭竟然歪解法律,说是要给十天时间去聘请律师,现在既然请了律师,就不需要延期了。”

审判长庭审中突然转用方言

在昨日下午的庭审中,一直用普通话开庭的审判长突然转用当地方言,令外地律师难以听懂,律师们再次抗议。

朱明勇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这样的场合审判长应说普通话。但审判长表示,使用普通话还是贵阳话是其权利。随后,朱明勇再次被训诫。

[人物资料]

迟夙生,女,1956年4月出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执业30多年来,为数千名当事人提供过法律咨询与帮助,多次代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

本报记者周喜丰 贵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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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3 12:35:16 网友
[3楼]:
贵州黎庆洪涉嫌黑社会犯罪案,在1月10日庭审的1小时之内,先后有3名律师被“驱逐”出法庭,有9名律师遭到数十次法官的训诫;12日开庭时,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也被“驱逐”,因情绪激动而当庭晕倒抢救。
2012-01-13 12:33:22 网友
[2楼]:
如果没有律师的调查权,事实就难以澄清,还原真相失去制约。如果没有律师的发言权,就无汉传达立法者的真意,无法达到国家制法的目的。

2012-01-11 16:59:55 网友
[1楼]:
说你黑你就黑,说你白你就白,不准辩护,

律师不能成为法庭的摆设。中国何时才能真正的司法独立,期待中。律师是以崇尚法律为荣,而“配合谁”的行为是丑耻的,他们除了不能为难法律以外谁都可以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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